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柳州市党委、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三江侗族自治县在2009年11月10日起实施“百日无重大村寨火灾事故”活动,组织工作队深入村屯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取得良好的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三江县成立开展百日无重大村寨火灾活动指挥部,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指挥长。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工作机构。通过层层组建领导工作机构,强化推进活动开展的日常协调及督促检查工作,确保了活动开展组织到位。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签订百日无重大村寨火灾责任状和村寨防火改造项目工程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全县制定方案16份,县、乡、村三级签订责任状共533份,
三江县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县、乡、村500多名工作队员分头进村入户,通过拉横幅、贴标语、发放防火知识宣传手册和播放火灾警示光碟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节目等多种方式进行防火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逐步改变易于引发火灾的生活习惯。春节期间,全县的防火工作与安全生产、社会维稳工作一起再动员、再部署,再一次掀起防火工作宣传的高潮。活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10.5份、张贴标语2.8万张,悬挂横幅160多条,播放防火警示片400多次,50户以上村寨的防火排查工作月平均进行3次以上,
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努力消除火灾隐患。四家班子成员包乡镇,乡镇、县直单位领导干部及新农村指导员包村屯工作机制,按照不漏一村不漏一屯不漏一户的要求,针对用电、易燃物堆放、消防设施、防火措施等进行认真检查,排除隐患。将防火检查工作制度化,县四家班子领导成员每周到联系乡镇、村屯检查指导在1天以上,县直单位每天都有人在联系村开展工作。县领导对100户以上村寨的检查指导率达100%。
逐步建立防火长效机制。县四家班子领导、调研员、县直单位主要领导、乡镇领导干部、村干部对全县50户以上的村屯实行村寨防火责任包干制度,县四家班子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干部和县直单位领导干部包村屯。实施巡寨员等防火制度,全县50户以上村屯均落实了巡寨员,县财政提供的巡寨员月补助费300元均发放到位。各村屯也充分发挥也充分发挥老人协会等作用,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村屯防火长效机制。培训工作人员3875人次、巡寨人员725人、消防队员5969人,落实消防专干456人、县乡驻村人员571人。
加强消防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提高应急作战能力。采购消防机、水枪、水带、防护服、油锯等消防器材都已配发到各村屯。组织开展了消防技能大培训活动,对各乡镇消防专干、村干、义务消防队及群众开展消防技能培训,提高村屯义务消防队作战能力,为实现村寨火灾群防群治打好基础。由各乡镇政府组织,消防部门负责指导,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组人员、各乡镇消防专干(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助理员)及公安派出所民警、村干部等相关人员开展村寨消防知识培训,不断壮大防火工作队伍及提高整体作战水平。
实施50户以上村寨建设消防露天水池。截止2010年2月10日,全县50户以上村寨消防露天水池,开工1053个40447m3,开工率92%,完工987个32623m3,完工率86%。
作者单位:三江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