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范化和制度化为抓手 提升普陀山佛教僧团管理水平
来源:中国民族报 本报记者 辛永刚 发布日期:2019-08-09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普陀山香客众多。

  普陀山佛教协会在浙江省舟山市委统战部(民宗局)的指导下,尊重佛教传统规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决策、规范管理”的原则,坚持对全山佛教活动场所执行“人事统一调配、经济统一核算、修建统一规划”的“三统一”管理模式,并实行“一个法人(佛协)、二级管理(佛协、寺院)、统分结合”的僧团内部管理体制,持续推进普陀山佛教文化建设,确保普陀山佛教健康稳定发展。

  普陀山佛教协会现任会长道慈法师告诉记者,早在上世纪80年代,以妙善法师为代表的普陀山老一辈僧团领袖,恢复建立了普陀山佛教协会,提出并实行“三统一”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对普陀山几十年来的恢复发展和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道慈法师说,“三统一”管理模式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已成为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

  坚持集体领导,推进管理民主化

  人事管理方面,在全山人事统一调配原则下,各寺院(单位)正副负责人由会长提名,其他执事调整由寺院单位集体研究后,报普陀山佛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经济管理方面,在全山财务统一核算基础上,普陀山佛协对各寺院(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收入由普陀山佛协集中收缴管理,寺院实行结报制;实行财务支出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寺院(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基建管理方面,普陀山佛协对全山基建实行计划管理,各寺院(单位)年初将要修建的项目和经费预算提交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由普陀山佛协修建办公室办妥相关报批手续后,按计划实施。

  普陀山佛协坚持集体领导,建立完善《普陀山佛教协会会长办公例会制度》及《普陀山佛教协会常务理事会重大事项议事制度》。普陀山佛协常务理事会每年须进行公开述职,佛协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向理事会进行书面述职,汇报一年的工作情况,由全体理事根据述职报告和平时表现,对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进行民主测评。各寺院(单位)由僧众民主协商推选产生管理小组,明确寺院议事程序和工作职责,促进寺院自身管理的民主化,提高寺院管理水平。

  坚持制度建设,推进管理制度化

  从建立民主管理机制着手,普陀山佛协将“集体领导、民主决策、规范管理”的精神体现在新的章程和寺院管理制度中,制订了《关于调整完善普陀山佛协现行体制及相关制度的决议》,重新修订了《普陀山佛教协会章程》《普陀山佛教协会寺院管理制度》。新的章程和寺院管理制度完善了普陀山佛协的领导体制,健全了普陀山佛协及寺院内部管理制度。

  普陀山佛协相继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先后制订了《普陀山佛教协会人事管理暂行规定》《普陀山佛教协会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办法》《普陀山佛教协会基建工程管理办法》《普陀山佛教协会教风监督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基本完成了普陀山佛教协会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坚持规范运行,推进管理规范化

  普陀山佛协已形成顺畅的管理关系。

  普陀山佛协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制度规范运行。通过举办主要执事培训班、人事制度培训班、财务制度培训班等各类学习班,帮助全山僧众学习深化理解各项制度,使遵守制度成为全山僧众的自觉行为,按制度办事成为普陀山佛协工作的首要准则。

  普陀山佛协加强对全山寺院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教风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普陀山佛协僧团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普陀山佛协和各寺院相关人员组成巡查工作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列席工作会议、开展民主测评、进行个别谈话、调阅文件档案等形式,检查全山寺院的学习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寺院民主管理情况、道风建设情况,并将巡查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反馈给相关寺院,寺院制订整改工作清单并按时整改到位。

  (本版图片由浙江省民宗委提供)

《中国民族报》(2019年08月06日 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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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建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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