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民族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出台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青海省民宗委 发布日期:2019-09-20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近日,《青海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民族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出台。

  《细则》兼顾民族特点、传统文化和民族药制剂优势,以解决青海省实施院内制剂备案管理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医疗机构客观诉求为目的,对备案管理实施主体、备案管理制剂范围、基本条件、材料要求、质量标准提升、备案号格式、备案基本程序、监督责任、事后监管等作了详细规定,特别是对已取得过制剂批准文号的、来源于省内名中医的固定处方以及古代经典名方的院内制剂,在备案材料申报方面作了减免规定。

  《细则》的出台有利于规范青海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院内制剂备案管理,有利于保障全省各族人民用药安全,助推全省中藏药产业健康发展。

(编辑: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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