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广西壮族自治区始终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推进,各族群众休戚与共、团结奋进,共同谱写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的新篇章,树立起全国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一面旗帜。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继出台一批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法规、决定意见。目前,全区现行有效的民族自治地方法规共28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向发展。每年“三月三”已成为广西闻名全国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全区各族儿女都身着盛装,以各种方式庆祝节日,歌颂幸福生活,八桂大地绿水青山间处处欢歌。去年通过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更是明确每年农历三月为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并进一步明确了推动广西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
从制度层面有效保障民族工作。当前,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正在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起草该委贯彻这一条例的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已印发;《深入推进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下发……一系列政策法规、决定意见,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据。
最好的民族团结就是共同发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各民族共同发展是民族团结的基础。自治区先后召开民族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以及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座谈会和全区兴边富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制定了加快建设沿边经济带深入推进兴边富民强边固边的主文件和7个配套文件,兴边富民行动第一批项目涉及6大类129个,总投资190多亿元。
“小康路上一个民族、一个家庭、一个人也不能掉队。”沐浴在党的民族政策阳光里,全区各族人民迎来了充满尊严、幸福和希望的美好生活。今年,我区共完成两批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5.7亿元的分配,分配到54个贫困县的资金总量为4.5675亿元,占全年资金量的80%;继续加大对深度(极度)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的投入,今年第一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屯级道路建设项目资金3.5亿元,建设屯级道路900公里,受益人口52万多人;安排1.4亿元资金,继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县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东兴市目前仅有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281户936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19.58%下降至现在的6.6%,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25.24%下降至现在的10.41%。
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我区组织协调举办2019年“壮族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活动,创新开展桂黔滇三省区“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交流展演活动;举办“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活动,把民族体育赛事活动办到了旅游景区,办到了社区和村镇,办到了群众家门口,促进了民族体育运动的普及。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民族团结和民族文化教育;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和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招生向少数民族聚居区倾斜……这些工作使各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多样性获得足够尊重和认同,民族文化自信更加彰显。
在新时代新长征中,我区各族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正能量更强劲、主旋律更高昂。八桂儿女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全区现行有效的民族自治地方法规共28件; 兴边富民行动第一批项目涉及6大类129个,总投资190多亿元; 今年,我区共完成两批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5.7亿元的分配,分配到54个贫困县的资金总量为4.5675亿元,占全年资金量的80%; 安排1.4亿元资金,继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扶持。
(编辑:李华)最新新闻
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