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经验谈】创建,让春城各族群众更幸福
来源:中国民族报 □ 本报记者 孙文振 发布日期:2020-04-16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火本村里拉家常。昆明市民宗委供图

禄劝法院法官完成工作后与苗族同胞合影。昆明市民宗委供图

禄劝县崇德小学童声合唱团在北京演出。昆明市民宗委供图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着眼新的时代背景和全国发展大局,对云南发展明确了“三个定位”——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作为多民族聚居的边疆省会城市,昆明市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抓手,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式和载体,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了生动样本。

  创新服务模式,将民族团结进步理念根植于各族群众心中

  昆明市明确提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以来,更深更细更实的创建工作,在春城各处展开——昆明市各社区嵌入式居住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各族群众共享城市美好生活。

  在这些社区中,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盛高大城社区创新推出的五位一体新型社区服务模式,为社区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搭建起了各族居民的“连心桥”。

  盛高大城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苏群介绍说,盛高大城社区于2012年5月成立,现有住户4989户、1万余人,包括汉、回、彝、白、纳西、壮等26个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500余人,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223名。为积极探索高效的服务方式,社区形成了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以辖区派出所(警务室)、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为依托的五位一体新型社区服务模式。“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是服务,让居民随时能找到社区工作者,帮他们处理各种事务。”

  为了方便居民的生活,盛高大城社区推出了民族之家、邻里守望站、“四点半”课堂、书画摄影室等服务项目,社区各族居民凝聚力不断增强。近年来,该社区先后荣获“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云南省平安城镇小区示范点”等20余项荣誉。

  当记者走进昆明市呈贡区洛龙社区时,正赶上午饭时间。“居住在我们社区的残疾人、80岁以上的老人,都可以免费用餐,六七十岁的老人只需花3.5元,就能吃到四菜一汤的午餐……”76岁的彝族老人高折霞说起社区的好福利时,脸上溢满幸福。

  为了提升各族居民幸福感,洛龙社区建成了占地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了更好地传承中华文化,洛龙社区还规划建设了民族文化体育广场项目,在广场建成中心表演区、中央雕塑区、民族一家亲群众教育馆、文化长廊展示区等7个区域。

  “我们社区已连续举办了6次火把节活动,各族群众点起火把、载歌载舞,共同传承中华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其乐融融。”洛龙社区干部杨尚参说。

  聚焦脱贫攻坚,把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

  昆明市的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和东川区。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昆明市各级领导干部积极投入其中。2018年,昆明市人大办公厅被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我们找准了人大履职行权与助推脱贫攻坚的切入点,走出了一条助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特色之路。”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网络信息处处长郑泽林介绍说,市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开展扶贫工作专题询问,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机关干部驻村工作,结对帮扶各族群众。2018年,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对口帮扶的寻甸县在全市率先摘掉了“贫困帽”。

  “中华民族一家亲,一家人过上好日子”“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这些写在禄劝县中屏镇火本村文化墙上的宣传标语,正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帮扶民族地区各族群众脱贫致富的真实写照;“精准扶贫惠民生,脱贫攻坚奔小康”,这些贴在村民家门口的对联,正是火本村32户彝族人家幸福生活的真实写照。

  火本村是一个传统的彝族聚居村落,32户人家中有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帮助下,火本村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完整保留传统彝族民居特色的同时,对村里24户人家的房屋进行了修缮或重建,打造了具有特色的“火本乡愁”。

  “我们引进了多家龙头企业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在火本村建起了蔬菜、花卉、特色人工菌种植基地,流转土地800余亩,保障了村民的土地流转收入,同时鼓励返乡农民创业,村民们的收入大大增加了。”中屏镇党委书记薛敬说。

  走进火本村离通村公路最近的一户人家,院里呈现出一派新时代农村的美好生活景象:水冲式卫生厕所、人畜分离房舍、房梁上挂满玉米和老火腿……

  “现在的生活真是太幸福了,感谢党和政府让我们过上了好日子!”64岁的彝族老人张玉芝感激地说。

  在村里的幸福和谐大院,居住着5户人家,其中有兄弟4家,他们不仅是火本村家庭和睦的代表,也是爱心人士代表。10多年前,他们将本村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接到家里供养,在自家院里为这位老人建了一个安全、温暖的家。

  “以前太苦、太穷了,吃饭有一汤一菜就算好了。现在的生活太好了,儿孙们也孝顺,家里吃的、穿的用不完!”78岁的彝族老人李桂芳正和儿媳妇在吃午饭,她们面前摆放着四菜一汤。“能过上这么幸福的生活,要感谢习近平总书记!”李桂芳笑着说。

  根植法律土壤,用法律来保障和巩固民族团结

  在今年9月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禄劝法院”)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禄劝法院秉持“重在平时、重在行动”的工作理念,坚定不移地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

  “我是从乡村走出的苗族法官,目前在诉讼服务大厅担任双语引导员,为苗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禄劝法院法官潘志强说。

  潘志强的搭档——彝族法官张玉凤,经常背着国徽去基层办案。“只要真正为群众服务,群众就会信任我们,信任法律和法庭。”张玉凤说。

  除了基层法院,昆明市还有许多律师事务所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服务。2013年,昆明市民宗委依托云南云誉律师事务所,成立了昆明市少数民族法律维权中心。“我们坚信,只有根植于法律土壤,民族团结之花才会开得更加艳丽。”云南云誉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振圆说。

  “我们积极组织律师队伍,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有效地解决了问题,赢得了各族群众的信任和赞扬。”云南云誉律师事务所中心主任樊巍说。

(编辑:闫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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