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新时代陕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陕西省民宗委主任王爱民解读《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展规划(2020-2024年)》
来源: 本报记者 孙文振 发布日期:2020-06-28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展规划(2020-2024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对提高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作出明确具体要求。这一《发展规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什么重要意义?本报记者邀请陕西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王爱民进行解读。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发展规划》出台的背景。

  王爱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按照陕西省委统一安排部署,陕西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深度调研,并结合陕西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地域特点、民族分布情况,提出在全省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四大工程”(精神家园工程、民生改善工程、“石榴籽”工程、能力提升工程)。

  记者:《发展规划》主要内容有哪些?

  王爱民:《发展规划》共分4个部分:第一部分,阐明了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明确提出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4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第三部分,围绕主要任务,提出了精神家园、民生改善、“石榴籽”、能力提升四大工程,并细化为16项具体举措。第四部分,从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保障经费投入3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强化保障措施。

  记者:围绕“四大工程”,《发展规划》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

  王爱民:在精神家园工程中,提出强化民族理论政策学习,要求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纳入“学习强国”陕西平台;加强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求把各族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民族历史文化教育;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基地,要求发挥陕西教育文化资源优势,确立延安等10个红色文化旧址、黄帝陵、兵马俑等20个历史文化遗产,张骞纪念馆、学习巷社区等30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场所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基地,依托基地定期举办图片展等宣传教育活动;改进宣传载体和加强网上思想引领,要求把互联网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综合运用图文、动漫、音视频等手段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

  在民生改善工程中,提出加快建设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要求补齐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把产业作为重点,强化培训引导、支持品牌渠道建设,积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鼓励优质公办学校与民族学校在教育管理、教学资源和科研成果共享方面交流合作,加快发展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业,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推广“一刻钟”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

  在“石榴籽”工程中,提出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要求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整体工作统筹规划,出台解决来陕少数民族群众居住落户、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社保办理、子女入学等困难的措施;开展群众性交流交往“微”活动,要求抓住建党、国庆等纪念日和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广泛开展“手拉手”“心连心”“感党恩”等主题座谈慰问、联谊交友活动;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要求充实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中有关内容,营造各民族自觉尊法守法、相互尊重风俗习惯的良好氛围。

  在能力提升工程中,提出推动创建工作提质扩面,要求巩固和加强创建工作进高校、进社区、进宗教活动场所的特色优势,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经验;培育民族团结示范典型,规范评选表彰机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办法,要求面向基层和一线,挖掘典型和鲜活素材;互观互检、互观互学,要求定期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现场推进会,促进各地比学赶超;建设民族问题智库,整合各级党政机关、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在陕高校力量,组建民族问题省级智库。

  记者:《发展规划》有哪些主要特点?

  王爱民:出台《发展规划》的基本考虑,就是突出问题导向,以全省民族工作深度调研为契机,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其主要特点是坚持“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主要群体。提出以党政干部、青少年学生、知识分子、城市居民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为重点,通过强化民族理论政策学习、加强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改进宣传载体和方式等,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画好最大最美同心圆。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我省有的地方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提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针对有的地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不突出、特点不鲜明问题,提出发挥陕西教育文化资源优势,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基地,建设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文化体验中心,实施“互观互检、互观互学”计划等,丰富创建工作手段,提升总体工作水平;针对创建载体单调问题,提出顺应全媒体时代发展,用融媒体平台连接各族群众,建设指尖上的宣传服务窗口,实现精准传播、有效覆盖等等。

  三是突出工作重心。提出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开展群众性交往交流“微”活动、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支持多民族相互嵌入式社区、小区建设,开展各类共创共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逐步形成分布上交错共居、经济上相互依存、文化上包容兼蓄、情感上水乳交融,各民族心心相印、密不可分的命运共同体。

  四是突出责任落实。规划明确,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由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宣传、统战、民族工作部门共同负责,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考核中占有一定权重。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强化“一盘棋”思想,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重视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在陕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编辑: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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