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实践
来源:中国民族报 □ 赵元军 发布日期:2020-07-15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青海省海东市自2013年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过“三年打基础,八年创先进”的不懈努力,于2019年12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这是对海东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高度肯定,也是海东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创新推进民族地区发展的成果。海东市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走出了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具有海东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路子,积累了丰富的创建工作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高位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党的领导,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海东各级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各个方面,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任务来抓,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海东市不断强化顶层设计,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经济工作、党建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使创建工作融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工作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委每年召开2次以上常委会,专题研究创建工作,解决相关问题。市级财政每年落实创建专项补助资金2000万元,县(区)落实创建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形成了机构稳定、人员充实、经费保障、运作有序的长效机制,推进创建工作纵深开展。

  坚持高质量发展,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海东市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千方百计加快民族地区跨越发展步伐,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聚人心,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民族团结红利。

  近年来,海东市经济总量持续攀升,主要指标增速位居青海省前列。海东市地区生产总值由2013年的326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487.73亿元。海东市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一优两高”战略,走出了一条既符合中央和青海省委要求又具有海东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坚持创建决心不动摇,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民生连着民心,民生连着幸福。海东市始终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在创建工作中,始终保持“创建决心不动摇、创建力度不减弱、创建步伐不停顿”的工作精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海东市始终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每年将80%以上的财力投向民生领域,每年实施一批民生计划,促进创建成果惠及各族群众。近年来,海东全面深化医疗改革,从根子上解决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问题,群众医疗费用大幅下降。全力实施“民生建设十大实事”工程,出台一系列惠及民生的好政策、好举措,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坚持强化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海东市始终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贯穿到民族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进创建工作既见物更见人。

  海东市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之中,持续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大宣讲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针对海东市有17.2万人在全国270个大中城市从事拉面经济的特殊市情,海东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的宣讲组,开展十九大精神、民族政策法规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拉面经济从业人员守法立德、诚信经营,积极融入当地社会、服务当地群众。把乡风文明建设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不断激发各民族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内生动力。全市每年投入500万元用于制作、投放创建宣传展板和标语等,广泛营造全民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祖国大家庭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

  坚持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海东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

  目前,海东市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6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5个,国家级非遗项目19项、省级非遗项目78项。以土族婚礼仪式、土族“邦邦会”、循化藏族螭鼓舞、撒拉族民歌、撒拉族婚礼仪式等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保护传承。此外,海东市在举办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高原农展会、国际民族射箭精英赛、国际黄河抢渡极限挑战赛等赛事活动过程中,融入民族团结元素,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持示范引领,以典型示范推进创建工作

  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把典型示范作为重要途径,用榜样的力量温暖人、鼓舞人、启迪人。海东市始终坚持把选树典型、示范引领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典型示范推进创建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累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个;中共互助土族自治县委员会、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杏儿藏族乡人民政府、乐都区城镇学校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乐都区、平安区、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被命名为“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区”;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62个。选树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感动人物”“善行海东道德模范人物”“最美家庭”“最美海东人”,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种树老人”李占洪、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白永皓等先进典型人物。全市各行业、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有标杆、争有目标,凝聚起处处有典型、时时学典型、人人当典型的正能量。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发展理念,推进创建工作融合开展

  问题是实践的起点、创新的起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难题,解决各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创新创建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创建工作的含金量、关注度和吸引力,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体现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工作中。

  海东市始终坚持以创新推动创建,深化创建内涵,拓展创建范围。深入实施“6+N”工程,不断夯实主阵地、主渠道,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深入推进创建工作融合发展,与脱贫攻坚、生态建设、文化旅游、党的建设等工作相融合,同频共振,同步推进。创新宣传方式,变“漫灌”为“滴灌”。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大院(小区)、“民族团结之家”等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截至2019年底,海东六县区均通过省级创建先进县验收,乡镇、机关、学校、社区、行政村、市属国有企业、部队创建达标率达100%,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

  (作者系青海省海东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编辑:闫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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