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吉林省人社厅、省民委联合下发通知,正式启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本次评选表彰将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评选在2015年到2020年间,为国家及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评选表彰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并重点向民族地区、艰苦地区、边境地区和农村牧区倾斜。
据介绍,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是全省表彰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一般每5年评选表彰一次。自1985年以来,吉林省已先后开展了6次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工作。
(编辑:李华)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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