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20-09-01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记者从青海省司法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发挥专家学者和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学养和实践优势,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联合下发通知,成立“青海省民法典普法宣讲团”。

  民法典普法宣讲团组建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省司法厅审核后正式确定组成人员共36人,其中,团长由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青海省首届优秀法学家王作全担任,副团长由青海省律师协会会长、同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福祥担任。宣讲团成员按照政治素质过硬、法律功底深厚、热心普法工作、能够胜任民法典宣讲工作等要求,从省内从事民商事法律教学、研究和民商事法律实践的专家学者和法学法律工作者中遴选出来的。

  宣讲团主要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培训、座谈研讨、专题报告会、参加普法宣讲活动等方式,聚焦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重点问题、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等重要方面,赴各市州、省直各有关部门并下沉至县、乡开展集中宣讲活动,促进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学深学透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各地各部门将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每年开展集中宣讲活动不少于1次,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省、市州、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全覆盖,全面提升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

  目前,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和各地各部门邀请,青海省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已赴全省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民法典集中宣讲。一些地区也各自成立了本地区的民法典普法宣讲团并开展工作。

(编辑:李华

[字号: ]


网站声明
本网站是国家民委主管的大型公益性网站,所收集的资料主要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也不具有任何商业目的。如果您发现网站上内容不符合事实或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电话:010-82685629 电子邮箱:zgmzb@sina.com
感谢您对我网的关注!

最新新闻

专题

更多>>
  • 中国民族报系列评论员文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
  •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 收藏!党史学习教育系列评论合集
  • 中国民族报“十二评”合集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