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建设团结和谐幸福新边疆
来源: 刘洪涛 发布日期:2020-10-21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近年来,吉林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吉林的殷切希望和嘱托,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时代内涵,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吉林省有21个模范集体、25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曾连续5次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多次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坚持加强顶层设计

  吉林省是多民族边疆省份,省委、省政府坚持立足省情,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研究部署民族工作。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后,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创新提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延边陈列馆等一系列举措。延边州、长白县等民族自治地方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实施方案,以扎实举措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吉林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都专门听取民族工作情况报告,对涉及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省民委各委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兴边富民行动,为促进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省民委针对不同时期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工作,每年投入2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双百工程”建设和教育基地建设。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充分利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宣传。吉林省每年都确定不同的主题,在宣传月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如,2019年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主题开展宣传月活动,在长白、安图等边境民族地区举行“家家户户挂国旗”行动,增强各族群众的公民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

  利用节庆纪念活动进行宣传。以自治州、自治县逢十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集中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如,长白、伊通等民族自治地方在庆祝活动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集中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成就。

  充分利用文化活动开展宣传。成功举办吉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开展文艺会演优秀节目惠民演出活动,举办民族音乐舞蹈创编培训和民族书画作品展等系列活动,唱响“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时代主旋律。

  积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重,线上与线下并举,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开通省民委微信公众号,持续进行宣传。长春市以市区地铁、四大客运站的液晶屏和十余条线路的公交车为载体,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延边州利用机场、火车站以及主干街道等场所,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创新创建工作载体

  打造创建工作品牌。按照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要求,从2016年起,吉林省民委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在全省范围联合开展了3届“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评选发布活动,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深入推进“双十双百”工程。采取“横向推进、纵向延伸”的方法,在县区、乡镇、社区、村屯、学校、企业和军(警)民共建等10个层面,集中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工程,选拔培育100个示范单位典型、100个先进个人典型。

  开展主题创建活动。吉林省将工作重心下移,坚持“抓载体、促活动”,推动创建工作日常化、制度化。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富民固边”主题实践活动,完善组织网、扎好同心结、打造联防盾,在边境沿线村屯设立民族工作站,修建民族团结宣传灯箱,形成了党政军警民携手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如,延吉市丹英社区、园辉社区开展“民族团结邻里节”“好邻居天天见”等联谊活动,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切实加强和谐边疆创建。牢固树立“边境无小事、事事连政治”意识,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和强基富民固边工程,完善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治边机制,坚决守住边境安全这条底线,确保边境稳固和国家安全。全面落实边境村屯常住居民补贴、乡村医生补助、师资配备向边境地区倾斜等政策,出台政策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助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强化规划引领。围绕吉林省“一主六双”产业发展布局,积极推动《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十三五”规划》《吉林省“十三五”兴边富民行动规划》深入实施,出台《吉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规划》,优先把民族地区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纳入全省规划。

  强化基础保障。对民族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四个优先”原则,着力突破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瓶颈。“东北最美高铁”长春—珲春城际铁路开通运行,延吉机场迁建等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民族地区综合运输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强化民生改善。加大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在均衡性转移支付系数比其他地区提高2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每年给予延边州本级1000万元、11个民族县(市)各200万元的定额补助。国家在民族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以下配套资金。全力支持民族地区加快脱贫,省委书记和省长带头包保边境民族地区贫困村。

  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开展修订《吉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调研论证工作,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大力实施政府、学校、民族地区联动战略,打造“府校地”合作新模式,联合大连民族大学举办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培训班等。

  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在社区设立首批10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编辑出版《吉林省城市民族工作手册》,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对口援疆援藏工作,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为各民族同胞聚聚聊聊、说说唱唱、来来往往创造条件。

  今后,吉林省将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为契机,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创建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制定出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打造“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创建工作品牌,加强边境地区市、县、乡、村四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编辑: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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