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来源:中国民族报 郑大发 发布日期:2021-07-06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中国历史和中国人民的选择。党领导各族人民共同缔造新中国的历史深刻说明,党的领导是夺取伟大胜利的根本保证。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近代以后,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由于封建统治的腐败,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山河破碎,生灵涂炭,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苦难。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近代各种力量为改变中华民族的屈辱命运进行了顽强抗争和艰辛探索,但都没能够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

  1921年,五四运动之后,在中华民族内忧外患、社会危机空前深重的背景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诞生了。

  1921年7月,中共一大召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表明,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一个新型的以共产主义为远大理想、以马克思主义为行动指南的先进政党。党认识到,实现共产主义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需要经历若干历史阶段,因此必须制定和实施不同历史阶段的行动纲领。1922年7月召开的中共二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和一系列决议,既重申了实现共产主义这一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变的远大理想与最终目标,又提出了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纲领,明确了中国革命必须经过民主革命才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思想,从而把党的最高纲领真正建立在符合中国革命实际的基础上。

  针对时局的变化,党提出了民主革命时期不同阶段的具体任务。

  1922年6月15日发表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强调,“无产阶级在目前最切要的工作,还应该联络民主派共同对封建式的军阀革命,以达到军阀覆灭能够建设民主政治为止”。

  1923年8月1日发表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之主张》提出,召开国民会议,“由此国民会议所产生之新政府,须以真正国民革命的势力,扫荡全国军阀及援助军阀的外国势力”。

  1931年9月20日发表的《中国共产党为日本帝国主义强暴占领东三省事件宣言》号召,“实行坚决的斗争,一致反对日本强暴占领东三省”。

  1937年七七事变发生后,中共中央在《关于目前形势的指示》中提出,总任务是实现从积极的抗战发展到全国性的抗战,并提出“武装保卫平津,武装保卫华北,不让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中国寸土,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的口号。

  1945年8月,中共中央发表宣言,提出在取得抗日战争胜利后,全国面临的重大任务是“巩固国内团结,保证国内和平,实现民主,改善民生,以便在和平民主团结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统一,建设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

  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1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目前形势和党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务》,提出“我们必须将革命进行到底,而不容许半途而废”,必须“组成共和国的中央政府,并通过共同纲领”。

  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人既坚持远大理想,又扎扎实实地做好不同阶段的具体工作,从而领导中国革命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

  坚持加强党的建设

  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把党的建设作为一项伟大工程来推进,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法宝。

  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明确了党的组织建设的原则。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贯穿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严明党的纪律要求。1925年召开的党的四大把党的组织建设提到了空前的高度,指出“现在的时候,组织问题为吾党生存和发展之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对党员的发展与管理、党的组织和纪律作出了更加严格、系统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组织系统。

  1927年召开的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了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专门对监察委员会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支部是党的基本组织”,以及党的组织系统构架。

  1928年召开的党的六大明确了“组织路线”概念,提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会议通过的《政治议决案》强调,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周恩来在会上作了《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组织报告》,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15条措施,强调“党的组织从群众中产生出来,从群众斗争中产生出来,成为战斗的党,这是全部主要点”。

  时隔一年半召开的古田会议,确立了思想建党原则,强调要通过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内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必要的思想斗争、纠正各种非无产阶级错误思想等多种渠道与手段,切实解决农民等非无产阶级成分的党员“思想入党”这一根本问题。

  1935年遵义会议召开后逐步形成了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成功地领导全党实现了由国内革命战争向抗日民族解放战争的历史性转变。

  1935年12月召开的瓦窑堡会议通过了《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提出“必须在组织上扩大与巩固党”,强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他应该大量吸收先进的工人雇农入党,造成党内的工人骨干。同时中国共产党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因此一切愿意为着共产党的主张而奋斗的人,不问他们的阶级出身如何,都可以加入共产党”。

  毛泽东在1939年10月发表的《〈共产党人〉发刊词》一文中提出,“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这一“伟大的工程”。从1942年开始,中国共产党以延安为中心,开展了一次全党范围的整风运动,使全党达到空前的团结和统一,为夺取抗日战争和民主革命的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

  1945年召开的党的七大对党的自身建设理论进行了总结,有力推动了党领导全国人民夺取抗日战争和中国革命伟大胜利,有力推动了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开创执政党建设的新局面。

  历史和实践证明,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取得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一切为了人民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党从诞生那一天起,就同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提出,“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党的二大指出,“我们既然是为无产群众奋斗的政党,我们便要‘到群众中去’,要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会议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提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

  1925年,毛泽东在给《政治周报》写的《发刊理由》中指出,“为什么要革命?为了使中华民族得到解放,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为了使人民得到经济的幸福”。

  1927年,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以调查研究的第一手材料,详细阐述了相信农民、依靠农民、发动农民、组织农民的群众观点和工作方法。

  1928年,瞿秋白在党的六大的政治报告中指出,“党的中心工作,是争取群众”。党的六大通过的《政治议决案》将“争取群众”作为“总路线”。

  1929年9月,在《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首次出现了“群众路线”的提法。中共中央在充分肯定红四军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特别强调“要经过群众路线,不要由红军单独去干”,“在最短促时间中也要注意这一工作方式的运用”。

  1943年,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指出,“凡属正确的领导,必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并提出了一般与个别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正确确定工作中心、工作秩序等若干领导方法。

  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

  历史和实践证明,党的历史就是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带领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历史。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是正确的,必须长期坚持、永不动摇。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编辑:闫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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