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与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调合作协议书》,建立两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调合作机制。
两省建立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作机制以“属地管理、信息互通、权益保障、维护稳定”为原则,以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能融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目标,目的是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面临的困难。(滇民)
(编辑:马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