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夯实五个基础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效果
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日期:2022-03-07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引领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把示范创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让各族群众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

  夯实政治基础,在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上作出示范。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州委常委会“第一议题”,示范带动全州各级党委(党组)会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246期45795人次。制定《关于全面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细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考评细则》3大项31个小项,逐项明确具体考核内容,定期督查、考核,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强边固防等深度融合,让各族群众共建共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果。

  夯实思想基础,在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作出示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新时代民族团结誓词碑的精神,签订《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达58.2万人次;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少数民族语言培训班,在红河会堂南广场矗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石碑”,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370余场受众5.13万余人次,发放《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宣传资料35万余份(册)。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民族传统文化优秀传承人项目等22个。编纂出版《哈尼口传文化译注全集36—40卷》和《彝族志》,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更加坚定。

  夯实物质基础,在推动各民族共同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作出示范。制定《红河州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2021—2025年)》《红河州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工作方案》,建立州委、州政府领导挂钩联系和州级部门挂钩包保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机制。投入资金4100余万元,实施完成4个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争取上级整合资金12.55亿,积极推进29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争取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38亿元,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项目105个,民族团结进步物质基础更加夯实。“大抓产业发展、大抓营商环境、大抓市场主体、大抓改革开放、大抓创新发展、大抓绿色发展”落地见效,2021年,红河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42.12亿元,增长9.1%,经济总量居全省第三,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第一。

  夯实文化基础,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作出示范。加快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建成县级图书馆13个,县级文化馆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39个,行政村文化活动室1343个,各民族文化交流平台更加广泛。开展旅游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通过建设队伍、建基地,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弥勒可邑小镇、元阳哈尼梯田等一大批旅游景点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舞台。建设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个,建设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8个,建成民族文化广场65个,民族歌舞剧《哈尼古歌》在米兰世博会精彩亮相,民族舞剧《诺玛阿美》、彝族海菜腔等民族题材的文艺精品走向全国,《嘎斯比勒》《谷雨·梯田》歌舞节目在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展演活动中分别获得金奖银奖,反映边境地区直过民族拉祜族脱贫攻坚“一步跨千年”的舞剧《流芳》在上海、昆明等地演出,向外界宣传了民族团结进步的“红河故事”。

  夯实社会基础,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上作出示范。抓实“7+N进”主阵地、主渠道,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同推进。2021年河口瑶族自治县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州创建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7个(其中示范县市4,示范单位3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个;蒙自、金平和25个单位创建成为省级示范县和示范单位,西南联大蒙自分校校址、中共云南省委一大会址创建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红河州委党校被命名为第一批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元阳县多依树下寨等15个村被命名为第三批“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县市7个、示范单位404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个,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8个,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开遍红河大地。

  夯实法治基础,在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作出示范。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落实到新时代全面普法全过程、各环节,聚焦民族团结、宗教和睦、边境法治宣传三项重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活动月”和“法治边关行”等活动,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建设13个法治文化广场,组织宣讲340场次,受众6.6万余人次。制定《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30件自治条例及单行条例,成功创建全国、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个、30个,依法保障民族团结进步更加有力,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顺和谐的良好局面持续巩固。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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