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命名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日期:2022-06-12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近日,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命名26个地区和单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近年来,辽宁省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控制数量、注重质量,扎实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涌现出一批创建成效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示范推广意义强的先进典型。

  截至目前,辽宁省56个地区和单位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597个地区和单位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683人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70个地区和单位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60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刘晓东)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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