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以“四个体系”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2-11-14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以“四个体系”建设为载体,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一是深化创建工作内涵。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年”活动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升级行动,指导各地制定2022年-2025年创建工作目标,支持大庆市、黑河市先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指导牡丹江市西安区等16个县(市、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视频会精神和省领导批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创建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创建工作得到各级党政领导重视支持,成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是丰富创建工作平台载体。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载体,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展,开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活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深入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开展“红石榴”志愿服务行动等,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进一步凝聚龙江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的力量。

  三是激发创建工作内生动力。制定《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工作流程》《黑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试指标(试行)》,以新的测评指标为“指挥棒”,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植入创建工作全过程。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选命名工作,选树全国和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试点工作,重点扶持10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形成一批制度化成果。

  四是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走细。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活动,市、县民族工作干部和创建单位负责人进行互观互学。采取“自己找、互相帮、上级点、群众提、集体议”方式,围绕发现问题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定期对各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年”活动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升级行动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创建工作完成情况,持续深化创建工作。

(编辑:马永

[字号: ]


网站声明
本网站是国家民委主管的大型公益性网站,所收集的资料主要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也不具有任何商业目的。如果您发现网站上内容不符合事实或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电话:010-82685629 电子邮箱:zgmzb@sina.com
感谢您对我网的关注!

最新新闻

专题

更多>>
  • 中国民族报系列评论员文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
  •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 收藏!党史学习教育系列评论合集
  • 中国民族报“十二评”合集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