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教育厅、民宗委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从申报、建设、评估,到研究成果转化的全过程支持和管理。
根据《办法》,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党校、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广西社科院、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等6家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据介绍,基地建设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服务党和国家民族工作、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工作为主要任务,为推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提供智力支撑。
《办法》明确,基地建设工作要强化课题指导,根据工作需要每年为基地设置一批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并给予经费支持。突出成果导向,支持将研究成果以“基地”名义发表于主流媒体、学术论文期刊、咨政参阅专刊等,为服务决策、学术创新、培养人才等提供综合研究创新平台。加强动态管理,按照“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的原则,每轮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周期届满时对基地进行评估。对评估为不合格的基地,下一轮建设周期不得申报。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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