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上幸福路 山歌颂党恩——黑龙江省鄂伦春族下山定居七十周年
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日期:2023-08-30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鄂伦春,意为山岭上的人。

  70年前,以定居为标志,鄂伦春族完成了文明进程中的一次伟大变革。

  70年后,重温历史,人们感受到的是党的民族政策春风送暖,看到的是中华民族团结一心、奋发有为,与时代同行的勇气。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鄂伦春族下山定居的新生活。从白桦林中走出,来到兴安岭下建村定居,70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鄂伦春族完成了从原始社会到现代文明的跨越。

  如今,黑龙江省鄂伦春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处处呈现出经济繁荣、政治安定、文化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喜人景象。

 

  1 民生事业全面发展

嘉荫县庆祝鄂伦春族下山定居70周年活动现场。

  走进黑河市爱辉区新生乡新生村,宽敞干净的街路上,仿白桦林的围栏有序地隔出几十户鄂伦春人家,水泥路通到每户家门口,街边路灯整齐划一。

  “70年来,我们的生活变化太大了。”82岁的鄂伦春族老人吴福红说,以前他们在大小兴安岭深处游猎,住在用桦树皮搭建的“斜仁柱”里,用兽皮到山下交换生活物资,最苦的是冬天,食物少,用水还要到河里取冰块。

  ——走出“斜仁柱”,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

  “斜仁柱”又称“撮罗子”,用几根木杆加上桦树皮、兽皮搭建而成,是鄂伦春族世代在大兴安岭游猎的传统居所。

  1953年,党中央向鄂伦春族发出了下山定居的号召,同时为他们建造新居。黑龙江省300多户、1303名鄂伦春族同胞下山定居,迎来了一次划时代的变革。

  下山定居是鄂伦春族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不仅让他们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也有力推动了鄂伦春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新生乡乡长孟立焕介绍,鄂伦春族群众下山定居后,住房经历了3次变迁。“刚搬下来的时候,政府给建了木房子;下山定居30周年的时候,政府盖了第一批砖房;2013年,又一次搬进了政府提供的新居。”

  “这些年我们建设了旅游景区、农家书屋、卫生院等,基础设施一应俱全。你看家家户户的院子里,现代农机具和小汽车成了标配。”孟立焕指着一户人家的庭院,笑着说。

  ——阡陌交通通四方,交通面貌日新月异。

  下山定居初期,鄂伦春族群众的出行方式是步行或骑马。1976年6月,贯穿大兴安岭原始林区的钢铁大动脉——嫩林铁路胜利通车。它打通了当地各族同胞通向外面世界的通道。进入新时代,村里通了公交车,村民“抬腿”就能进城。

  新生乡距离黑河市区76公里,每天都有一趟公交班车。65岁的村民莫彩强清晰记得,以前到市里得坐马车,来回需要3天。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买了轿车,村村都通水泥路,想走就走,一个多小时就到。

  ——聚焦民生改善,绘就崭新蓝图。

  从病有所医到学有所教,70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从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老百姓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入手,让各族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幸福生活的温度。各级党员干部倾注热情和心血,一棒接着一棒跑,一件接着一件办,努力让鄂伦春族群众过上更有保障的幸福生活。

  大兴安岭地区2个鄂伦春族乡医院配备了X光机、彩超、B超等医疗设施,十八站乡医院设有标准化的结核病房,困扰当地人多年的结核病得到了有效治疗。2个鄂伦春族乡学校配备了语音室、微机室、实验室和多媒体多功能网络教学设备,开通了远程教育网。

  黑龙江省鄂伦春民族研究会原会长韩有峰介绍:“逊克县新鄂乡刚成立的时候,当地只有55户242名鄂伦春族群众,绝大多数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如今,逊克县鄂伦春族常住人口超过1200人,受教育程度显著提升。”

  在党的领导下,70年来,鄂伦春族群众和各民族一道步入了现代文明富裕的幸福生活。

  据统计,“十二五”至今,国家和黑龙江省共为7个鄂伦春族聚居村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32亿元,实施了135个生产生活项目,使黑龙江省鄂伦春族聚居村全部建成通村公路,路面硬化率达到100%;鄂伦春族村民住房砖瓦化率达到100%,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00%;鄂伦春族聚居村实现通水、通电、通讯、通有线电视,村村设有文化室、卫生室。

 

  2 多元产业齐头并进

逊克县新鄂鄂伦春族乡各族群众喜迎八方来客。

  “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勇敢的鄂伦春,一呀一匹烈马,一呀一杆枪,翻山越岭打猎巡逻,护呀护山林……”这首脍炙人口的《鄂伦春小唱》,最后一句歌词原是“獐狍野鹿满山满岭,打呀打不尽”。从歌唱“打不尽”到赞美“护山林”,既反映了鄂伦春族生产生活的变化,也是当地干部群众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的真实写照。

  下山定居初期,鄂伦春族群众仍以打猎为生。随着人口不断增加,森林中的野生动物数量逐年下降。1992年,他们响应国家号召放下猎枪,从单一的狩猎经济向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等多种经营方式转变。

  ——延长产业链,为乡村振兴闯出新路径。

  8月3日,在新生乡新生村库图其饭店,重庆游客胡晓菲品尝一口炝拌狍爪子菜,惊叹道:“这么不起眼的‘野草’也能入菜,味道还这么独特。真是不虚此行!”从经营食杂店转行从事鄂乡风味特色餐饮,从成立家庭旅馆到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在政府的扶持下,村民胡兵华打造“吃住行游购”旅游服务一条龙,日子越过越好。

  鄂伦春族生活在大兴安岭腹地,辽阔美丽的土地和丰富的资源为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清澈的山泉水、独特的气候、良好的生态,让新生村村民张宝红决定发展绿色无污染、无公害养殖。2014年,她和丈夫联合几个农户成立鄂乡风情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几年,合作社从最初的8头东北民猪,发展到二代野猪上百头。头脑活泛的胡兵华看准“互联网+销售”模式,借助网络直播拓宽野猪产品以及各种山野菜销售渠道,带领农户们走上了致富道路。

  ——特色种植养殖业,拓宽增收致富渠道。

  “鄂伦春族把好猎手称为‘莫日根’,每个‘莫日根’都有一匹专属猎马。现在不打猎了,养马不仅是情感的寄托,还能增收致富。”新生村村民刘德才说。他家养了65匹马,其中还有纳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鄂伦春马。

  近年来,新生乡形成了以西门达尔牛、绒山羊、鄂伦春马为主的畜牧养殖业,目前全乡生猪存栏92头,西门塔尔肉牛存栏1287头,绒山羊存栏776只,鄂伦春马存栏274匹,各类家禽存栏350余只,畜牧业总产值360余万元,畜牧存栏数稳步增长。

  “1947年新生村人均年收入30多元。1953年下山定居后,村民走猎、农、副各业结合道路,人均年收入58元。2022年全村人均年收入2.3万元,是刚下山时候的近400倍。”新生村党支部书记关春英说。

  乡村振兴,发展产业是关键。逊克县新鄂乡因地制宜,引导村民在房前屋后试种苍术、芍药等中药材,让村里闲置的院落“忙起来”。这一举措,美了村庄、富了群众,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去年利用庭院空闲的半亩地试种雪菊,3月中旬育苗,5月栽培,7月至10月采摘,全年下来增加了8000元左右的收入。”新鄂乡浦洛口子村村民冷延香说。

  “我们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大力发展黑木耳种植,去年带动80户村民种植木耳段1.6万棒。今年扩大到103户、2万棒,预计产值达到10.3万元。”新鄂乡新鄂村党支部书记张焕鹏介绍,下一步要充分利用好地理资源优势发展庭院经济,明年预计每户增收3000元到5000元。

  ——文旅结合为经济发展带来新气象。

  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越来越多游客来到黑龙江,近距离感受鄂伦春族群众的文化和生活。

  近年来,伊春市嘉荫县乌拉嘎镇胜利村以旅游业为重点,打造“俄乐春”特色品牌,走出了一条“党建引领、资源盘活、产业带动、共同富裕”的村集体经济特色发展之路。2022年集体经济收入实现40余万元,是2012年的4倍;2022年胜利村人均纯收入实现1.9万元,比2012年增长82.8%以上。

  作为大兴安岭地区两个鄂伦春族乡之一,十八站乡利用与国道331毗邻的地理优势,将浓郁的民俗风情、秀美的自然风光作为园区建设基石,初步建成鄂伦春民族风情园、鄂伦春民俗馆和旅游接待中心,不仅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还使鄂伦春族乡的文化优势转化为旅游优势、经济优势,辐射带动周边餐饮接待、电商带货、文创产品销售等同步增长。风情园2021年投入使用,去年至今已接待游客2万多人,实现收入100多万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兴安岭地区共争取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1亿元,支持民族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101个,相继建成萨吉满山、鄂伦春族风情园、民俗博物馆等景区景点,建成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寒地北药种植基地。同时,在特色旅游中融入传统服饰、特色饮食、特色商品、体育休闲运动等元素,带动民族乡村的交通运输、工艺特产、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行业高质量发展。

  如今,鄂伦春族在文明富裕的路上稳健前行。2022年,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15463.9万元,比“十二五”初期增长70.7%,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363元,比“十二五”初期增长1.64倍以上。

 

  3 中华文化传承创新

新生鄂伦春族乡鄂伦春族民俗文化体验区。

  8月13日,“边疆儿女心向党 同心共筑中国梦”黑河市爱辉区庆祝鄂伦春族下山定居70周年文艺演出拉开了黑龙江省鄂伦春族下山定居70周年系列活动的序幕。在新生乡的博奥韧广场上,口弦琴曲调悠扬,“赞达仁”高亢圆润,“斗熊舞”神秘热烈,“打布鲁”竞技游戏引得欢呼阵阵。

  塔河县大型情景剧《画印十八站》,逊克县歌曲《百年画卷》、马头琴表演《万马奔腾》,呼玛县歌舞表演《相约白银纳·魅力鄂伦春》,嘉荫县民族舞台剧《山岭鄂伦春》……一台台精彩的文艺演出轮番上演,现场气氛浓烈欢快,各族群众端起蓝莓酒、唱着山歌、和着口弦琴,现场高潮迭起,掌声阵阵。

  精彩的表演记录着鄂伦春族从游猎山林到定居城镇70载的生活变迁,铭刻着鄂伦春族群众70年来感党恩、跟党走的赤子情怀。

  鄂伦春族传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代代鄂伦春族,接续历史、传承文脉,在守正创新中走向未来。他们中有的在舞台上放声歌唱、踏歌起舞;有的致力于挖掘、整理本民族文化艺术遗产;有的外出学习,多方奔走,讲好中国故事,让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传承非遗技艺,赓续文化薪火。

  小兴安岭盛产桦树,智慧的鄂伦春族就地取材,用桦树皮制作碗、桶等生产生活用品。新生村村民张玉霞是鄂伦春桦树皮技艺省级传承人,2006年成立了瑟尔魄乌娜吉桦皮手工艺厂,吸纳了不少鄂伦春族妇女加入。

  “这些桦树皮制品远销新加坡、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张玉霞的脸上写满了骄傲,“希望通过我的作品,让更多人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呼玛县白银纳乡的白银纳村面积虽小,却是大兴安岭鄂伦春族文化的发源地。全村157户386人,其中鄂伦春族人口270人,许多老人擅长的鄂伦春族服饰、剪纸等技艺,被列为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近年来,鄂伦春族兽皮制作技艺、摩苏昆、狩猎文化、桦树皮制作等得到保护传承。黑龙江省鄂伦春族乡村每年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培训班和鄂伦春族民歌、舞蹈比赛,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搭建平台。同时,以文化产业化为方向,打造鄂伦春族文创产品、旅游纪念品,把文化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挖掘整理民族文化,保护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记忆。

  走进鄂伦春文化研究学者关小云的工作室,不大的房间内陈列着鄂伦春族各种手工艺品,一旁的书柜内则摆放着她这几十年间的著作。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关小云自费开展田间调查及课题研究,先后出版了《鄂伦春族风俗概览》《大兴安岭鄂伦春》两部专著;协助中央电视台拍摄纪录片《最后的山神》,在国内外引发强烈反响。2016年,关小云被评为黑龙江省“十百千工程”优秀民族民间文艺带头人。

  在塔河县十八站乡,非遗传承人和民间艺人经常聚在一起,交流手工艺技法,探讨艺术创作。今年41岁的戈月婷编制了《桦树皮手工艺制作》校本教材,“我会继续潜心挖掘,把传统技艺与现代技艺结合起来,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下去”。

  近年来,黑龙江省充分发挥民族乡村的地域、人文、生态优势,建立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成立各种文化团体,加快少数民族文献的整理、发掘与保护,开展鄂伦春族非遗展、非遗传承培训等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截至目前,大兴安岭地区已有12项鄂伦春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白银纳鄂伦春族民间艺术团多次在大兴安岭地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巡回演出;推动建成了十八站乡鄂伦春民族博物馆和白银纳乡鄂伦春民族展览馆等民族文化馆3个,切实增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度。

 

  4 民族团结蒸蒸日上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

  70年,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嘉荫县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探索“党建+”模式,推动党建与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以文化浸润民族团结,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鄂伦春族篝火舞》《鄂伦春族斗熊舞》分别成功申报省级第二批、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呼玛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弘扬民族团结精神,全县中小学通过开设鄂伦春非遗课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热爱中华文化、厚植家国情怀,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逊克县在两个鄂伦春族乡新建民族文化博物馆2座,鄂伦春文化手工艺品加工厂,民族团结主题长廊2处、广场2处。举办少数民族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参训人员达217人次,开展13次民族理论政策等法律法规宣传;发挥学校课堂主阵地作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校本课程,打牢民族乡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坚实基础,实现各民族齐心协力建设家园的新局面。

  70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效显著。

  爱辉区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足边疆特色,创新推出“五+”工作法,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用心用力用情打造爱辉“红石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先后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大兴安岭地区组织开展地、县、乡、村四级联创,将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等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阵地,通过开展鄂伦春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展、“我们的中国梦”等各项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凝聚各方力量。持续打造国家级、省地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59个、教育基地6个。近几年,共有102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其中,塔河县十八站乡人民政府、呼玛县白银纳乡中心校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70年,这一系列发展成就,得益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益于党的民族政策的正确引领,得益于各民族的团结奋进。这是鄂伦春族人民勇于进取、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结果,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勤奋工作的辛勤成果。事实雄辩地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地区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具有无比的优越性,中华民族共同体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和凝聚力。

  “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在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方面继续奋斗、不断前行,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让祖国北疆更加繁荣稳定。”黑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王玉升表示。

  (文图均由黑龙江省民宗委提供)

  

  

  

(编辑:马永

[字号: ]


网站声明
本网站是国家民委主管的大型公益性网站,所收集的资料主要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也不具有任何商业目的。如果您发现网站上内容不符合事实或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电话:010-82685629 电子邮箱:zgmzb@sina.com
感谢您对我网的关注!

最新新闻

专题

更多>>
  • 中国民族报系列评论员文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
  •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 收藏!党史学习教育系列评论合集
  • 中国民族报“十二评”合集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