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浙江省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成立暨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章程、选举办法等制度,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选举产生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
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是由丽水市民宗局主管的,致力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联合所有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个人和单位自愿结成的统战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组织。新当选的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长管君友表示,丽水市民促会将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强化自身建设,成为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的重要平台。
丽水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徐光文表示,近年来,丽水市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希望丽水市民促会立足新起点、勇担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凝聚民族团结奋进的同心力量,共同谱写丽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崭新篇章。
(丽民)
(编辑:马永)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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