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签署《促进闽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闽疆共同富裕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围绕落实国家民委、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进边疆”行动实施方案》,共同打造“青雁计划”新生代企业人才培育品牌;围绕落实《关于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意见》,共同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百校进百村”活动品牌;围绕落实《关于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的意见》,共同打造“三创促三交”双向就业创业品牌;围绕落实《关于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意见》,共同打造“丝路情”旅游促融等品牌,突出培育新时代创新创业创造人才,促进闽疆携手共创共融共富,推动闽疆民族工作领域协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近年来,福建省民宗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福建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同新疆民委、福建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新疆驻闽工作组加强沟通协作,创新实施“青雁计划”、“三创促三交”训练营等工作,积极探索深化闽疆两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创新路径,有力促进了各族青年共同就业创业、同心携手发展。
(闽民)
(编辑:马永)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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