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6日,青海省“开局起步‘十五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专场在西宁举行。据介绍,“十五五”时期,青海将把民族事务治理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多措并举提升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水平,为高标准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筑牢法治根基。
青海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融,是全国较早出台民族团结进步专项法规的省份。2019年,在6个自治州制定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单行条例基础上,青海出台《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构建起契合省情实际的民族团结进步法治保障体系。“十四五”期间,青海基层治理成效显著,建成327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基层“法律明白人”1.6万余名,打造果洛“班玛经验”、玉树“强村带寺”等基层治理样板,各族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
据介绍,“十五五”时期,青海将稳妥推进《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统筹各自治州配套法规立改废释,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统领、省级条例为主干、自治法规为支撑、政策制度为配套的民族工作法治体系。深化“嵌入式”立法,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要求融入各领域法规规章,衔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让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成为全社会共同责任。持续把民族事务融入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完善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抓早抓小、源头治理,把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依法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守牢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底线。
同时,青海还将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推动法治理念走出文件、走进群众心里。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贯穿干部培训全过程;建强本土化、双语化宣讲队伍,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以案释法宣传,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
(青海省委统战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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