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2003年开始,江西省民宗局在全局大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点工程来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确立“认真搞好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工作准则,不断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工作开展几年来,取得显著成效。行政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政务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办事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基层和群众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在9月3日召开的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表彰暨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命名电视电话会议上,该局荣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份特殊的荣誉是对江西省民宗局开展该项工作4年来的最好肯定和极大鼓励。为更好地了解该局政务公开的做法,本报特约记者近日对江西省民宗局进行了深入采访——
走进江西省民宗局的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全面而清晰的省民族宗教局行政审批办理示意图,办理部门、办理流程、办理时限都一一标明;一侧的宣传栏里整齐地放置着局机关制度汇编小册子、便民服务卡、办事指南和最新的民族宗教工作信息;信访监督电话、公示信息、投诉信箱张贴和放置在醒目处;走进每间办公室,每位工作人员桌前放置的一张张岗位责任牌让每位前来办事的人员都能清楚地知道自己该找哪个部门,找的是哪位负责同志。这一切无不让我们感觉到该局大力开展政务公开、便民惠民的浓郁氛围。用该局局长谢秀琦的一句话来说,“我们要做的就是让‘权力’行走在‘阳光’下,让‘公开’惠及我们服务的每一个对象,这就是我们政务公开的最大价值”。
纵观江西省民宗局政务公开成果的取得,在开展政务公开活动几年来,他们切实以百姓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政府部门行政效能为落脚点,真正实现了从阳光中来,到阳光中去。其特点我们可以用三点来进行概括:
致力于严格管理
规范化的政务公开应该建立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之上,这是江西省民宗局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坚持的一条准则。对公开的内容该局均通过制度严格审定、把关,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工作开展之初,该局便成立了局政务环境优化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岗位责任制,把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量化、细化到各处室和工作岗位。
“用制度对工作进行规范,变规范为工作自觉的行为”是江西省民宗局长久以来坚持的管理之道,然而此时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国尚处方兴未艾之时,各项制度“无章可考,无例可循”,如何才能够制订出既透明高效又切实可行的制度?“最质朴的就最真实,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就是要与维护群众最切身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有了这条共识,该局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拓展思路,创新性地制定实施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预公开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等11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加大了对局机关和民宗工作系统的事务、财务监管力度,并把新老制度汇编成册,印发到每个干部手中,方便干部贯彻执行。同时他们还为每位工作人员制作了岗位责任牌,为来访办事人员提供人性化服务,真正让群众做到“目更明,耳更聪”,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的轨道。 (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