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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实现整体率先脱贫、率先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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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实现整体率先脱贫、率先奔小康
——全国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奔小康现场推进会发言摘登
2017年,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班彦新村村民身着盛装,喜迎十九大,衷心感谢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 互助县委宣传部提供

  编者按:

  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脱贫攻坚取得重大突破,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得到壮大,人民群众受教育和就业水平不断提升,各民族群众“五个认同”显著增强。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也不能少。为进一步总结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国家民委日前在青海省海东市召开全国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奔小康现场推进会,有关部委和部分省区在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本报特摘登交流发言内容,以飨读者。

  国家发改委:统筹谋划 综合施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民族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 “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要求,加强规划引导,加强政策供给,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发展。

  一、加强规划引导,持续推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民族地区铁路、公路和机场布局。将青海格尔木至新疆库尔勒、川藏等15条涉及民族地区的铁路项目纳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将北京至拉萨、北京至新疆、包头至茂名等高速公路,以及G216、G217、G218等普通干线公路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将西藏普兰和青海共和、黄南等10个民族地区新增机场布点纳入《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

  二是牵头编制并由国务院印发《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促进同区域内不同民族的均衡发展。

  三是编制出台了《“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统筹做好人口较少民族劳动者等群体的就业工作等,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劳动者创业就业。

  二、制定扶持政策,有力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脱贫发展

  一是印发实施《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推动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行动方案(2018—2020年)》。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支持力度,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截至去年底,已完成870万贫困人口的搬迁建设任务,包括人口较少民族在内的大部分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已实现脱贫。

  二是推进对口支援工作。指导支援省市会同受援方实施好“十三五”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更多的项目资金向民族地区乡村一级倾斜、向人口较少民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帮助人口较少民族脱贫发展。

  三、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一是安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用于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16—2019年,共安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29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民族文化传承等4个领域项目建设。

  二是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农村公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流域治理、林业重点工程、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体育、养老、社会福利等项目建设时,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同时,督促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报送和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体现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扶持,并对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州级地方投资。从2018年开始,将以工代赈补助资金重点投向了“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建设了一批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并为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口较少民族贫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有效激发了其自力更生、光荣脱贫的积极性。三是积极支持民族地区企业发行企业债融资。目前已累计核准西藏、新疆、广西等少数民族较多的省区发行企业债券100支,总规模1227亿元。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庆和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施好《“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发挥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职能,促进人口较少民族整体率先脱贫,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督促指导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完成好“十三五”剩余搬迁任务的同时,结合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大对已搬迁群众的后续扶持力度,加强就业引导、产业培育,做好教育、卫生和低保兜底等方面的政策衔接,强化社区管理和民族团结,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脱贫。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指导谋划一批与群众脱贫关系更直接、受益对象更精准的项目,积极组织人口较少民族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赈”的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继续安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推动“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结合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生态保护、公共服务和民生改善等领域倾斜支持力度。对于国家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严格取消贫困县及县以下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市地州级地方投资。

  三是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会同有关方面根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等,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对外骨干通道项目,不断完善区域内部路网连接,推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多惠及人口较少民族。严格执行民族地区相关投资补助标准,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教育部:多措并举助力民族地区教育全面发展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民族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和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新成效。2018年底,全国少数民族在校学生达3009.4万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9%;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比2015年提升了6.7个、1.2个、1.8个、8.1个百分点。

  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组织修订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深化“爱党爱国”主题活动,依托教育部29个培训和研修基地举办有关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专题培训班。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各民族学生“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意识更加牢固,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

  二、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科学提高政策精准度,严抓控辍保学,建立学籍系统与国家人口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实施重点县持续监测,分类施策开展复学工作。完善从学前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应助尽助,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实施中职招生兜底行动、“9+3”免费职业教育政策等,满足各民族适龄人口接受职业教育需求。东西职业教育协作行动计划实施以来,东部省市资助资金设备额达14.4亿元,参与院校近800所,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86万人,开展各类技能培训8.37万人次,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积极成效。

  三、深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双语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顶层设计,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的民族地区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材和配套资源的开发编写,实行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制度,开展少数民族教师、西部农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示范培训。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稳步提升。

  四、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提高民族教育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增量补充、存量培训、定向培养、滚动推进,落实工作待遇,改善工作条件,不断提升民族地区教师素质。免费师范生计划、“特岗计划”“银龄计划”“国培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向民族地区倾斜,有效促进了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教师的专业成长。2019年,“特岗计划”招聘规模扩大到10万人,优先保障民族地区需求。中央财政继续对各地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给予奖励。

  五、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中东部省市、中央企业、部属重点高校团队和职教集团对口支援民族地区的机制不断完善。对口支援项目和资金大幅提升。内地民族班已形成涵盖初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在内的办学新格局,每年落实各类内地民族班招生计划8万余名,其中招收预科班民族班学生5万人,包括人口较少民族在内的每个少数民族都有了研究生。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向贫困地区输送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六、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得到有效保障

  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2014-2018年,中央投入1699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30.96万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达到“20条底线”要求,占全国的99.8%。中央每年安排新疆、西藏等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支持17个省(区、市)解决民族地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2018-2020年,中央新增70亿元,重点支持“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扶贫。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努力推动民族教育再上新台阶,推动各民族师生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交通运输部:全面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发展

  交通运输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履行国家民委委员单位职责,重点扶持民族地区,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发展。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政策倾斜,抓好民族地区交通脱贫攻坚工作。印发《交通运输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民族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在将所有自治县纳入交通扶贫范围、比照连片特困地区政策执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对凉山彝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公路建设执行特殊政策。2018年安排“三区三州”高速公路、普通国道等重点项目车购税资金436亿元,比2017年增长72%。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有关减免地方配套资金的要求,2017年以来共安排民族八省区车购税资金3804亿元。在交通扶贫规划的基础上,再安排62.5亿元车购税资金,帮助云南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13904个自然村通硬化路。加大农村老旧渡船改造和船型标准化等工作力度,改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农村渡运条件。

  二是加大项目支持,持续推动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发展。加快推进沿金沙江高速公路、西昌至昭通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出具资金安排意见;继续推进G7新疆大黄山至乌鲁木齐、巴里坤至木垒等民族地区高速公路建设,建成通车了广西靖西至龙邦、新疆墨玉至和田等高速公路。围绕六大经济走廊布局,一批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口岸公路项目加快推进,中巴公路部分路段提前竣工,推动民族地区全方位开放合作。

  三是以“四好农村路”为抓手,支撑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印发了《农村公路服务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交通运输部关于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指导意见》,指导民族地区加快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联合农业农村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开展了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并向民族地区倾斜,已获命名的117个县中民族地区有32个县。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农村公路等建设、运营过程中,结合区域实际,与发展民族特色旅游、支持民族特色产品销售等相结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和增收。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9年,交通运输部已对民族八省区下达两批车购税资金近1100亿元,后续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促进民族地区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发展。

  一是进一步落实中央扶贫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尽快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通班车,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及重要县乡道改造,确保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是结合“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实施,继续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等干线公路建设。加快西部民族地区高等级航道和沿海港口发展,进一步提升民族地区开发开放水平。

  三是从发展、改革、管理、科技、人才等方面全力支持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工作。做好跟踪分析和指导协调,确保各项政策和举措落到实处。

  交通运输部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民族地区交通工作,为民族地区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脱贫攻坚、长治久安提供坚实保障。

  国务院扶贫办:全力打赢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

  脱贫攻坚以来,国务院扶贫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和民族工作决策部署精神,把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和民族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取得积极进展。民族八省区贫困人口规模从2012年底的3121万人下降到2018年底的603万人,累计减少贫困人口2518万人。200个少数民族贫困县脱贫摘帽,占已脱贫摘帽县的45.87%。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等人口较少民族实现了整体脱贫。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保持持续较快增长,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脱贫攻坚基础进一步筑牢。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3-2019年,投入到民族八省区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达到2279.3亿元,占同期全国量的44.3%。其中,2019年,安排民族八省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5.2亿元,比上年增加109亿元,同比增长22.4%,增量占全国新增资金的55%。

  二是落实精准帮扶举措。累计向民族八省区选派驻村干部26.2万人,目前在岗的有21.9万人。根据贫困人口不同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分类落实帮扶举措。对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期间,民族八省区计划搬迁400万左右贫困人口。截至今年5月底,民族八省区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059.4亿元,支持488.9万贫困户发展产业。针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的职业教育培训,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左右资助。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帮扶,“携手奔小康”行动实现对贫困县中少数民族县全覆盖。

  三是主攻深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是中央重点支持的深度贫困地区,全部位于民族地区。2018年在上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新增资金专门安排47.9亿元基础上,又新增安排120亿元用于“三区三州”,占全国新增资金的60%。2019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在“三区三州”涉及的六省区分别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政策落实。

  四是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2018年,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通知》,组织民族地区学前儿童学习普通话,帮助他们听懂、会说、敢说、会用普通话,为接受义务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去年秋季学期,行动率先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试点,凉山州17县市2724个村级幼教点11.28万名学前儿童纳入行动试点范围。通过近一年的学习,大多学前儿童普通话水平明显提升,更加大方自信。家长主动送孩子到幼教点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实现了从“被动学”向“主动学”的转变。

  下一步,国务院扶贫办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工作力度,紧抓重点难点,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少数民族脱贫攻坚任务。

  一是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攻坚。积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支持“三区三州”攻坚举措,督促“三区三州”所在六省区落实实施方案,同时加大对“三区三州”外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对所有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进行跟踪监测评估。

  二是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配合相关部门认真核查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各地认真解决,驻村逐户逐人逐项对账销号。

  三是提高脱贫质量。强化产业就业扶贫,帮助贫困群众获取稳定增收渠道。严把退出关,确保脱贫成色。组织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开展“回头看”,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现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建档立卡户予以帮扶。

  四是着力激发内生动力。加强扶贫扶志工作,加强扶志教育培训宣传,改进帮扶方式,推进移风易俗,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继续指导推进四川凉山州“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试点。

  青海:用心用力推进人口较少民族脱贫奔小康

  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民族工作重要论述贯穿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始终,在国家民委等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抓发展与聚人心并重,书写了欠发达省区推动人口较少民族脱贫奔小康的生动实践。2017年,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在全国人口较少民族自治县中率先脱贫。2019年,互助土族自治县退出贫困县。

  一、坚持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纳入全省工作大局,摆在重要位置,统筹协调推进

  青海省委、省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殷殷嘱托,厘清和解决发展理念、思路、方式等深层次问题,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用足用活国家西部大开发、脱贫攻坚等政策,促进财政、产业、金融等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把政策扶持转化为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作为重点,补齐制约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短板

  “十一五”以来,青海省累计落实人口较少民族各类扶持资金35.36亿元,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全省379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全部实现了村村通“硬化路”、乡乡通“柏油路”、县县通“高速路”;实现了电力全覆盖;全部建成了综合服务楼、便民超市及医疗卫生场所、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基本解决了人畜饮水安全问题;适龄儿童入学率达 10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通信息率、通宽带率都达到95%以上。

  三、坚持精准扶贫和产业扶贫相结合,实现真脱贫、脱真贫

  详细制定发展生产、外出务工、生态补偿、易地扶贫搬迁等“八个一批”精准脱贫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主导产业。比如,互助县建成10个种类、40余家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生产基地。循化县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农区畜牧业,逐步培育形成了特色农产品、肉食品、民族服饰和民族用品、文化旅游纪念品、综合型外贸产品开发等五大特色产业体系。截至今年5月,全省147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贫困村,3.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实地考察过的互助县班彦新村,如今村民们家家住新房,户户谋产业,旧貌换新颜。循化县通过政策引导、政府组织、能人带动等有效措施,大力扶持发展“撒拉人家”拉面经济,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经营的餐饮实体店达7500多家,转移农村劳动力4.65万人,实现劳务收入4.5亿元。

  四、坚持生态优先和文化保护贯穿始终,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推进“一优两高”,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和植被恢复工作,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植被覆盖率达28.5%。积极开展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42个村被命名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4个村被列入传统村落,乡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整治。依托绿色生态优势,大力发展民俗旅游,打造了互助县小庄村、循化县三兰巴海村等乡村旅游基地。充分发挥人口较少民族文化资源优势,以文化引领发展方向、丰富发展路径。围绕热贡艺术、土族盘绣、河湟刺绣等传统手工艺,依托省内外高校,累计培训人口较少民族群众2.5 万人次。

  五、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引领,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青海省始终把促进团结、凝聚人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启动实施“民族团结+非遗传承+青绣产业+旅游+拉面经济”融合发展行动。引进社会资金15亿元,建成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文化展示展演、民族产品展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培训、扶贫创业为一体的青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园。2018年,互助县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从强化思想教育、加强扶志扶智、革除陈规陋习等方面入手,倡导文明新风尚。

  下一步,青海省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各民族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而努力奋斗。

  黑龙江:筑牢人口较少民族持续发展基础

  黑龙江省有赫哲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等7个人口较少民族,建有1个城市人口较少民族区、16个民族乡(镇)、94个民族聚居村。近年来,在国家民委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生了巨大变化。截至2018年末,人口较少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09元,比2010年增长155.3%;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基本医疗和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基础设施类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主要做法是:

  一、实施分类指导,明确发展路径

  完善中观层面设计,加强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的分类指导。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制定了《黑龙江省“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明确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向人口较少民族倾斜。二是坚持分类施策。科学分析人口较少民族村发展状况,制定“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分类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对发展水平较高的赫哲族、锡伯族、柯尔克孜族聚居村,重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增强持续增收能力;对发展基础相对薄弱的达斡尔族聚居村和24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重点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内生动力。目前,全省24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已全部脱贫。三是坚持统筹推进。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与兴边富民行动、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制定出台含金量较高的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政策措施,将黑龙江省边境地区的赫哲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等46个村纳入重点支持范围。

  二、坚持上下联动,凝聚发展合力

  坚持上下联动,加强部门协作,打好支持人口较少民族事业发展“组合拳”。一是加大民族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用于人口较少民族村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达4.74亿元,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额的33.8%,建设项目330个。二是发挥民委委员单位作用。协调省发改委、交通厅、水利厅、住建厅等部门加大投入、重点倾斜,推动产业项目、安全饮水工程、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0亿元。三是充分调动市县工作主动性。积极引导各有关县(市、区)出台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文件25件。例如,黑河市制定《中省市直单位对口支援贫困民族村和人口较少民族村工作方案》,组织动员24个部门和单位与24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黑河市爱辉区从发展民族经济、社会事业等9个方面制定36条政策措施。鄂伦春族聚居地区全面落实了医疗全额免费政策。

  三、培育富民产业,夯实发展基础

  把培育发展富民产业作为主攻方向,筑牢人口较少民族持续发展基础。一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赫哲族从单一的渔业生产转型为以种植业为主、渔业及深加工并举的发展模式,2018年赫哲族聚居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5万元,比2010年增长近3倍。二是培育壮大旅游产业。积极推动三江沿岸、界江沿岸和嫩江沿岸人口较少民族特色村镇示范廊带建设,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少数民族旅游村镇,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已经逐渐成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支柱产业。例如,漠河市北红俄罗斯族村大力发展旅游业,全村60%的村民开办民宿,201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万元。三是拓宽人口较少民族群众增收渠道。开展致富带头人和育婴师培训,先后培训乡村致富带头人426名、育婴师280名,着力提高人口较少民族群众致富本领和职业技能。

  下一步,黑龙江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兄弟省市区先进经验,努力开创黑龙江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新局面。

  云南:更好的日子在后头

  云南有独龙、德昂、基诺、怒、阿昌、普米、布朗和景颇等8个人口较少民族,是全国人口较少民族成分最多的省份,其中有7个居住在边境沿线,6个是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是全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民委等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云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工作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2014年以来,云南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4.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发生率下降到4.9%。今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乡群众回信,祝贺独龙族实现整族脱贫,并指出:“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总书记的回信进一步激发了各族群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信心决心。云南的主要做法是:

  一、规划引领,政策推动

  “十三五”以来,按照党中央“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战略部署,制定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决定》《云南省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2016-2020年)》《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建立“省抓规划、州负总责、县抓落实、项目到村、扶持到户”的工作责任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优先安排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培育和民生改善等项目建设。

  二、因族举措,因地制宜

  根据云南人口较少民族特点,因地制宜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比如,制定实施了“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三年行动计划”“基诺山、布朗山两山综合扶贫开发实施方案”,对归为布朗族的克木人、莽人制定专项扶贫计划,做到对象精准、项目精准、资金精准、措施精准,集中力量打好脱贫攻坚战。为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分别制定了精准脱贫行动计划,围绕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劳务输出、安居工程、培育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定具体帮扶举措。2018年底,独龙、德昂、基诺3个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体脱贫。

  三、发展教育,培养人才

  开办人口较少民族高中班和大中专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率先在怒江州实行职业教育全免费,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大力挖掘整理人口较少民族优秀传统文化,8个人口较少民族各建设了1个小型特色博物馆。采取放宽政策、破格录用等特殊政策措施,确保在省级部门中人口较少民族至少有一名厅级干部;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给予人口较少民族特殊倾斜。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内的各族群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农房险等两类保险产品,同时对人口较少民族高中和大学在读学生给予助学补助。

  四、社会参与,集团帮扶

  上海市响应国家号召,对云南德昂族、独龙族聚居区开展帮扶工作。云南省委、省政府积极协调动员三峡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中烟云南工业公司、云南烟草专卖局等5家企业,投入68.05亿元,帮扶布朗、阿昌、怒、普米、景颇、拉祜、佤、傈僳等8个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精准脱贫,惠及43万各民族贫困人口,开创了“一个集团帮扶一个民族”的脱贫攻坚模式。

  下一步,云南省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按照本次会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阿昌、普米、布朗、景颇等4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在今年实现整体脱贫,2020年确保怒族聚居行政村实现整体脱贫。

  西藏:在祖国大家庭中同步发展

  西藏自治区有汉、藏、门巴、珞巴等14个民族,人口较少民族主要集中居住在边境地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举全区之力推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脱贫攻坚奔小康。2017年,自治区党委专门召开全区边境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边境地区发展的意见》,制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优惠政策;编制《西藏自治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产业精准扶贫规划》,把推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与兴边富民、精准扶贫相结合;编制出台《西藏自治区边境地区小康村建设规划(2017—2020年)》,投入301亿元,对包括人口较少民族在内的628个边境村实施小康村建设工程。“十三五”期间,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5.2亿元,用于兴边富民行动;自治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35亿元,用于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以上措施有力推动了包括人口较少民族在内的各族群众脱贫攻坚和持续增收致富,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8年底,9个民族乡全部实现脱贫。在基础设施方面,人口较少民族聚居乡镇和建制村通公路率分别为100%和85.34%,电力覆盖率90%,通电话率95%,集中式供水覆盖率80%。在基本生活方面,群众安居房建设率达100%,9个民族乡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04.04元,年均增速达10%。在产业发展方面,农牧业等传统产业产量显著提高,高端旅游、有机茶、经济林木特色产业异军突起。在公共服务方面,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行政村通广播电视率达98%,村卫生室、文化室(农家书屋)覆盖率100%。在民族文化保护方面,优秀传统民族文化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在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涉及人口较少民族的有16项。

  脱贫攻坚奔小康行动实实在在给西藏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变化,各族群众心向党、心向社会主义、心向祖国大家庭,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增强。

  下一步,西藏将在国家关心和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充分挖掘西藏独特自然禀赋和历史文化优势的潜力,不忘初心使命,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推进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奔小康进程。

  西藏将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以及自治区相关重大规划和意见,确保脱贫攻坚奔小康目标如期圆满完成。同时,按国家民委部署,积极开展“十四五”兴边富民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西藏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把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振兴放在大局中统筹考虑,研究实施人口较少民族乡村振兴工作,努力使人口较少民族在实现率先脱贫、率先奔小康基础上,继续率先发展。

  西藏将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水平,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西藏人口较少民族在祖国大家庭中同步发展、共同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