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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本报讯 8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中国成立70周年省区市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聚焦“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云南答卷”。

  1951年元旦,云南26个民族的代表在普洱专区会盟立誓、刻石铭碑:“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如今,云南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由2012年的426万人减少至2018年底的86.5万人,独龙族、基诺族、德昂族已率先实现整族脱贫,阿佤人民再唱新歌,其他民族也将在2020年以前实现摆脱贫困的千年梦想。

  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豪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云南民族工作,2015年1月考察云南时,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云南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嘱托,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人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心向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越来越坚定。

  陈豪介绍,云南省紧抓三方面重点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一是始终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正确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云南省委和各级党委始终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牢固树立“不抓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不称职,抓不好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也不称职”的观念,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推动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始终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把发展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总钥匙。云南省把民族地区发展融入全省发展大局中,加快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转型,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迪庆藏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对深度贫困地区、“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边境民族地区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加强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公共服务,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增幅多年来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民族地区财政支出占全省的41%以上,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由2012年的426万人减少至86.5万人,27个贫困自治县已有14个顺利摘帽。独龙族、基诺族、德昂族三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族脱贫。

  三是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作为生命线来守护,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云南省继承和发扬各民族团结向党的光荣传统,牢记民族团结誓词,坚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之花在云岭大地上到处开放,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了美满姻缘,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同时,云南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等主题宣传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成为云南省各族群众的共同心声。

  陈豪说,云南省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提出的要求,把民族团结进步始终作为工作主题,把民族关系始终作为最重要的社会关系,把各族群众的幸福生活始终作为奋斗目标,努力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各方面工作。(郭家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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