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宗教周刊·浙江宗教 上一版3
以中华传统文化浸润伊斯兰教
积极推动伊斯兰教中国化再深化、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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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9年9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中华传统文化浸润伊斯兰教

研讨会现场 辛永刚摄

  本报讯(记者 辛永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弘扬伊斯兰教爱国爱教光荣传统,8月19日,由浙江省伊斯兰教协会主办,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陕西省和杭州市伊斯兰教协会等单位共同协办的“长三角地区中国书画展暨扎根中华,共享文化和社会价值研讨会”在杭州举行,政界、学界、教界人士各抒己见,热议伊斯兰教中国化。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举办传统文化研讨会、书画展等形式,不断增强伊斯兰教界人士和广大穆斯林群众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在宗教思想、宗教制度、宗教建筑等方面积极融入中华传统文化精神,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使伊斯兰教更好地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活动紧紧围绕伊斯兰教中国化这一中心,始终贯穿 “中华传统文化浸润中国伊斯兰教”主线,突出体现“中华传统文化进清真寺”主题,进一步激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的自觉性,让他们自觉学习中国穆斯林先贤著作、学习和弘扬先贤们从中华文化中吸取营养的智慧和历史经验,以实际成果推动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再出发、再创新,推动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再深化、再提升。

  在活动的启动现场,浙江省政协副主席陈铁雄说,伊斯兰教传入我国后,扎根中华文化沃土,经过千百年的发展,已成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清真寺是伊斯兰教的重要象征,开展“中华传统文化进清真寺”活动,就是要使爱国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到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的宗教和社会生活、思想意识中,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陈铁雄强调,要弘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继续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伊斯兰教自传入中国以来,经过长期融合,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品格、中国气质的中国伊斯兰教。新时代,伊斯兰教界要继续发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正确处理爱国与爱教的关系,宗教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关系,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促进各民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抵制一切极端思想和异端行径,警惕一切“去中国化”和“逆本土化”现象,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增强文化认同。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规教义,不断提高民主办教、依法办教、开门办教的水平。要积极挖掘教规教义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的价值理念,作出适应国情、适应社会发展、适应群众需要的阐释,夯实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不断提升信教群众的文化自信。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也是各民族信教群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各民族信教群众要相互欣赏、相互学习,不断营造共居、共事、共学、共乐的和谐氛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爱国、中道、宽容、求知等伊斯兰教优良传统,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紧密结合,让中国气质、中国审美、中国元素更多地体现在宗教和文化生活中。

  浙江省民宗委领导在启动现场指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伊斯兰教走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新道路。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大穆斯林群众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伊斯兰教展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气象。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快速发展,成为广大穆斯林群众创业、经商、工作、生活的家园,现有穆斯林群众约13万人,他们积极参与浙江的发展、开放和建设。浙江省伊斯兰教协会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团结带领全省穆斯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维护伊斯兰教界合法权益,正确阐释伊斯兰教教规教义,努力维护伊斯兰教正常秩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浙江省民宗委领导希望以此次活动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推动伊斯兰教界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旗帜,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坚持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活动,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坚守中道思想,维护社会和谐,共同为实现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两富”“两美”浙江贡献力量,以良好的形象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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