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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作
湖北促进民族乡镇同步实现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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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1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促进民族乡镇同步实现小康

  本报讯 (记者罗一萌 通讯员阮正云) 11月6日,湖北省政府召开落实全省民族乡镇政策工作督办会,全面检视支持民族乡镇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对加快民族乡镇脱贫攻坚、同步实现小康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安排部署。

  从2007年开始,湖北全面实施对口支援民族乡镇“1+1”对口帮扶工程,由省民宗委的一个委员单位对口帮扶一个民族乡镇,每年为受援的民族乡镇办成1件至2件实事。该工程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差别化政策,持续加大了对民族乡镇的扶持力度。2018年12月,湖北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民族乡镇工作会议,出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援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的意见》,在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特殊扶持政策。建立较发达县(市、区)对口支援民族乡镇机制,由全省经济发展综合排名前12位的县(市、区)分别对口援助12个民族乡镇。参加对口援助的各县(市、区)应按照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地方财政收入的1%。安排援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湖北省副省长杨云彦在会上讲话强调,支援民族乡镇发展是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具体实践,是勇担政治责任的具体体现,是推进脱贫攻坚的具体行动。2019年湖北对口帮扶民族乡镇工作成效显著,要切实增强对口支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盯目标任务,加快工作进度,以更高认识、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合力推进民族乡镇加快发展,促进民族乡镇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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