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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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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3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
健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 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主任 陆友勤

  安徽省55个少数民族成分俱全,现有少数民族常住人口39.56万人。少数民族在全省呈“大分散、小聚居”分布,有9个民族乡。作为少数民族散居省份,安徽省对“坚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很深的体会。

  2019年,安徽省民族工作纳入省委统战部统一领导,省级民族工作部门仍属于政府组成部门,各市县民族工作部门全部合并到统战工作部门,不再属于政府组成部门。站在新起点,面临新形势,安徽民族工作部门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必将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民族工作部门机构改革,加强了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必须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懂不懂民族工作、会不会搞民族团结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机构改革后,安徽省各级党委统战部门集中统一领导民族工作,各级党委常委、统战部长主动协调整合工作力量,推动民族工作,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得到了明显加强。

  安徽省各级党委政府将民族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四个纳入”:纳入常委会学习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纳入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课程。有了党的坚强领导,就没有任何人任何势力能够撼动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团结在政治上有了充分保障。

  民族工作部门机构改革,需要进一步整合全社会资源共同做好民族工作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坚持好、健全好民委委员制度。”机构改革后,从大的方面来看,各级党委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得到了加强,但从具体工作来说,做好民族工作还需要各级政府部门、有关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关注、通力合作。

这次机构改革,很多部门都发生了变化,针对这一情况,安徽省及时调整了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结合新的职能,重新确定了成员单位和委员单位职责,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部门之间加强协调沟通,充分发挥民族工作协作机制作用。

今年,我们的工作重点是以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要求为契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工作,助推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创新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让民族团结的种子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让民族团结之花开遍江淮大地。

民族工作部门机构改革,需要进一步夯实基层民族工作部门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视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支持民族工作部门更好履职尽责。”

机构改革后,安徽省委办公厅专门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各市县尽快落实“三个一”(一块牌子、一个局长、一个公章),确保机构改革后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力量“只增不减”。为推动此项工作落实,安徽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刘莉分南北片区主持召开两个座谈会,听取市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负责同志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市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力量,并协调推动各地落实“三个一”基本要求。

安徽省民委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市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机构改革情况作为重要的调研课题进行调研,专门制定调查问卷表,组成调研组赴基层开展调研。经调研统计,目前全省各地基本落实了“三个一”要求,民族工作部门各项工作保持平稳推进。但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机构改革给民族工作部门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主要是人员力量有所减少,人员变动较大,新加入民族工作部门的干部存在不懂、不会、不愿做民族工作等问题。如何更好地履职尽责,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不断夯实民族工作部门力量。民族工作部门自身更需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培训,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水平,在新时代找准位置,奋发有为,同心共筑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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