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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可留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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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可留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

  本报讯(记者王甜)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就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明确,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为解决学生后顾之忧,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据悉,为满足更多学生参加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需要,学生不仅可以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还可以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大大拓宽了学生的学习专业。

  教育部将重点支持高校在国家急需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应急技术与管理、电子信息、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领域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支持高校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学习这些专业毕业后将具有一定的就业优势。

  据介绍,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通知》明确,招生计划将作为增量,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占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高校可以自主研究制定招生考试办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第二学士学位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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