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新闻·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豫疆“姐妹花” 携手共成长
贵阳启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通辽开展民族政策法制宣传
民族工作动态
凝聚起建设美丽康乐的正能量
 
版面导航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6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阳启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本报讯 贵州省贵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的《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使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方案》明确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6项内容,包括在推进民族团结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作示范、在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作示范、在推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方面作示范、在推进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方面作示范、在推进民族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作示范、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方面作示范。

  围绕上述建设目标,《方案》明确了以下主要任务——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全过程,加强对全市重点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构建起全社会多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

  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点推进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推动民族村寨、民族语言、民族古籍、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推动开展经常性的民族歌舞、体育、节庆等文化活动,探究建立民族文化名师、名匠、名艺人人才库等;开展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民族乡村加强特色民居保护,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广场、民族文化陈列馆(室)等特色基础设施,并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打造网络文化阵地;推进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打造一批富有贵阳特色的民族工艺品和民族旅游纪念品,扶持一批民族特色文化产业,深入推进 “黔系列”民族文化产业品牌的打造。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以丰富和改进宣传载体和方式为重点,依托传统节庆、重要纪念日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创作优秀少数民族影视剧和文化产品,举办图片展、成就展、知识竞赛、文艺表演、集中研讨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影响力。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鼓励在城市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各族群众共学互助的交流活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

  加快推进民族乡村小康进程。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深化民族乡村产业革命,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民生保障水平,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把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街道、乡村、学校、企业、军营等基层单位,搭建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的平台;制定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标准、管理体制和办法;推进示范评选规范化和各级各类示范区、示范单位动态管理,重点在数博大道、人民大道等重要街区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形成全面的示范创建格局。

  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全面贯彻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国务院、省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

  (贵民)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