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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7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蒙古通辽市以双语检察工作促民族团结

□ 陈萨仁娜

  以双语检察工作促民族团结

  6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检察院接到一起申诉案件:额某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向检察院提出申诉。与普通案件不同的是,涉案人员均为蒙古族,且不会说国家通用语言,因此询问笔录全部都是蒙古文。

  为准确表述申诉人的真实想法,在短短的3天时间内,双语检察人员将近200页的蒙古文卷宗材料全部翻译成汉文,为承办案件的汉族检察官阅卷审查办案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这是通辽市检察机关成立蒙汉双语检察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办理的第一例案件。

  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通辽市民族地区的实际及广大农牧民的需求,今年5月,通辽市检察机关在接待群众、办理案件、检察信息、法治宣传等方面着力推进蒙汉双语检察工作,突出通辽检察特色,打造双语亮点品牌,专门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通辽市检察机关蒙汉双语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全市两级院各业务部门配备检察业务过硬并通晓蒙古语文的同志,负责接待蒙古族群众,将接待大厅、接待室的宣传图板、宣传册、宣传单均制成蒙汉双语版,用群众看得懂和听得懂的方式开展检务公开和法律延伸服务。

  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语文进行诉讼,并规范制作讯问、询问笔录、起诉书等法律文书,选派通晓双语的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通辽市两级院还把双语法治宣传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旗县市区检察院组织熟练掌握党的民族政策、法治社会建设理论、专业法律知识的双语人员,到基层以案释法。在每年的宪法宣传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中,全市两级院安排通晓双语的干警参加,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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