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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宗教行政执法权
划入文化行政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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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宗教行政执法权
划入文化行政执法部门


  本报讯 (记者吴艳) 近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相对集中相关领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根据中央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效率,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北京市政府决定进一步相对集中相关领域行政处罚权。

  《决定》首次在北京市范围内将教育部门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民族宗教部门行使的民族方面、宗教方面的行政执法权划入其他部门。《决定》将教育部门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民族宗教部门行使的民族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场监管部门集中行使,具体执法工作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将民族宗教部门行使的宗教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等划入文化旅游部门集中行使,具体执法工作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其中北京市政府将宗教方面的行政执法权首次划入文化行政执法部门,完善文化领域跨领域、跨部门的综合执法机制,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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