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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嘎、央宗姐妹:做神圣国土的守护者、幸福家园的建设者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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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1年7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几点思考

□ 安七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历史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对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站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必须进一步增强中华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加强党的领导,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的强大动力。各级党委要增强责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指标体系、工作举措、保障措施、考核评比、表彰奖励等内容,统一部署、统筹实施。地方党委、政府要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形成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民族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对侵害我国文化主权的行为,有关部门要运用国际法的原则及其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严正交涉,维护中国的文化主权。对错误观点要组织专家学者以史实为依据,进行揭露批驳,以正视听。

  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各级干部中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干部教育机构,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内容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各级党委要把懂不懂民族工作、会不会搞民族团结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大力培养选拔掌握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熟悉民族工作、践行民族团结的干部和各类人才。

  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相关法规、办法等。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受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坚决依法打击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制造的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切实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

  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文化工程,以史实为依据,通过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象征符号的再生产,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记忆和身份认同。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等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弘扬民族团结进步精神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广播电视节目以及出版物的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要加强教育基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纪念馆的建设,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重要展陈内容,把增强中华文化认同作为重要展陈目的。要高度重视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把“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思想深深植根于每个青少年心灵深处。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兴边富民行动、边境小康村建设、对口支援等一系列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举措,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出台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完善体制机制,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创造社会条件,为增强中华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作者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委员。本文选自首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论坛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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