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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5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全面推进非遗保护工作

  本报讯 (记者孙文振) 广西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加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脱贫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广西红色文化发展、民族文化弘扬、中外文化交流、乡村振兴的一股强劲力量。

  《意见》提出,到2025年,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各族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进一步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产业振兴、乡村振兴,建设文化旅游强区等方面的作用。到203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传承活力明显增强,工作制度更加完善,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保护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在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本建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的作用得到彰显。  

  《意见》强调,要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强分类保护,制定实施差异化的保护措施。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发挥非遗在促进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合理利用,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与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等融合发展。  

  《意见》提出,要持续抓好传播工作,拓宽传播渠道,打造非遗展示传播品牌,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点)活动,策划举行文化品牌活动、文化惠民活动。将非遗保护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开设特色课程、将非遗内容融入课程教材、开展教育传承活动,加强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体系和专业建设,在职业学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和课程,培育、建设一批自治区级中小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积极推动非遗“走出去”,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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