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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几个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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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22年7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云南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几个着力点

□ 刘镜净
云南大力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滇西边境山区加快发展。图为西盟佤族自治县力所乡图地村群众参加文化活动。 西盟县委宣传部供图

  云南是我国民族成分最多的省份之一,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缩影。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云南民族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希望云南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推进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工作主线和时代特征,精心谋划工作思路、创新举措,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云南民族地区发展相对滞后,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要根据实际,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更多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制定实施差别化支持政策。要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民族自治地方、散杂居地区、高寒山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加快发展,支持涉藏州县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瞄准特殊地区和特殊群体。云南省26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3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缅、中越、中老边境地区以及乌蒙山云南片区、涉藏工作地区、滇桂黔石漠化云南片区等几个集中连片地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硬骨头”。直过民族、人口较少民族等,是消除绝对贫困后依然需要重点关注的人群。同时,还要关注因病致贫、因灾和市场行情变化返贫等群体。  

  持续改善民生。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十百千万”示范工程、兴边富民工程、美丽乡村、沿边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支持资金和项目重点向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倾斜,着力提升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探索实施安居守边特殊政策,全面覆盖沿边乡镇和行政村。通过以点带面的扶持措施,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发展。  

  增强发展动力。推广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探索部门间项目协作共建模式,加大统筹协调和资金整合力度,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旅游文化、民族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贯彻落实好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好“十强百企”工程。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推动文旅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加快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加强思想文化建设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在思想文化建设方面,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四史”“五观”常态化教育。要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打造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精品力作,重点扶持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文艺作品,推动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保护、创新发展。要正确把握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坚守文化立场,增强文化自信,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认真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让各族群众都有更多机会接受高质量的现代化教育,不断提升科学文化素质,和时代同进步,共享国家发展成果,共同走向现代化。  

  建立健全工作体系  

  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云南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推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的重要载体和手段,要不断建立健全工作体系。  

  完善政策体系。要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民族工作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事,要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要坚持规划先行,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十四五”期间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民族地区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举措,切实增强规划的导向引领和约束作用。  

  健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指标体系和示范区建设成效评价体系,切实做到两套考核评价体系指导思想一致、工作目标一致,将示范区任务实施完成情况纳入全省各级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确保指标设置科学、评价方法科学、结果运用科学。  

  建立项目体系。整合民族工作专项和各级示范区建设相关项目,建设示范区项目体系,支撑示范区建设。要在项目规划上下功夫,更加注重项目设置的科学性和计划性;要在项目的受益对象上下功夫,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在整合项目的能力上下功夫,加大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社会民生、产业发展四个方面的项目整合;要在项目的绩效评估上下功夫,更加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  

  建立品牌体系。云南作为先试先行的示范区,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探索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要用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来审视云南民族工作,总结云南经验、云南成就,建设示范区工作品牌体系。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  

  民族事务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云南是边疆民族地区,在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宁上担负着重大责任。要见微知著,增强忧患意识,提高战略思维,有效防范民族工作领域的各种风险隐患,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要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主动作为,加强部门协调沟通,组织力量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完善和修订,健全新时代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形成各族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政策举措,营造环境氛围,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提升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让城市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广阔平台,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共建美好家园。  

  健全维护团结稳定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着力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互联网舆情监管,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  

  着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持续肃清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流毒。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准确把握和研判民族工作面临的复杂环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阵地。  

  【作者单位:云南省社科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哈尼族与老挝阿卡人口头传统比较研究”(项目号19BZW190)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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