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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出台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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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出台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实施意见
将开展四大类、十个方面的主题交流活动

  本报讯 近日,甘肃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委、省乡村振兴局和团省委共同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全省各族青少年跨省和省内跨地区双向交流活动在全省普遍开展,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各族青少年相互理解尊重、相互包容欣赏、相互学习帮助,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实施意见》提出,将开展4大类、10个方面的主题交流活动:

  开展“陇原石榴籽·同心共交流”主题活动。全面开展省际间主题交流活动,组织参加国家开展的东中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各族青少年学生主题夏(冬)令营活动。将“交流计划”纳入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省、市(州)、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各族青少年学生主题夏(冬)令营活动。精心打造交流项目品牌,深化实化细化“交流计划”内容和形式,实行项目和流程定制,形成“进教育实践基地”“进历史文化场馆”“进社会大课堂”“进同龄人家庭”等一系列“菜单”,打造交流活动“套餐”,以场景式、互动式、体验式、沉浸式等方式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布局命名一批青少年实践交流基地,依托各级各类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在全省布局和命名100个各具特色的各族青少年实践交流基地。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和联谊活动,省、市(州)、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各族青少年“石榴杯”主题征文、知识竞赛、书画摄影展和全民健身、体育赛事等文化交流活动。省里每年组织各族青年科技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新闻工作者、新生代企业家等群体,至少开展1次互访联谊、研修培训、参观考察等交流活动。

  开展“陇原石榴籽·同心共实践”系列活动。大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支持学校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针对性地组织各族学生共同参加研学旅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等社会实践活动。每年选定15所左右的中小学广泛开展“四个一”校园实践示范活动,即铸牢一个意识、提倡一种精神、培育一项文化、营造一个氛围。

  开展“陇原石榴籽·同心共志愿”服务活动。省、市(州)、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义的志愿服务交流活动。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符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各族学生乐于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省里每年组织一批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深入民族地区,开展“服务基层群众、加强民族团结”志愿服务活动。培育树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主要培树一批促进各族青少年团结交融的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公益项目,积极选树和宣介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志愿服务活动的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典型。

  开展“陇原石榴籽·同心共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交流活动,建立健全城市、学校、家庭、班级、教师、学生等多层次多形式交流合作机制,广泛开展以结对合作、联谊联心、济困帮扶为主题的“陇原石榴籽·同心共结对”帮扶活动。省、市(州)、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校际间“千校手拉手”互动活动。依托东中西部高校协作,加强高校学生交流培养,支持更多民族地区高校学生到东中部高水平大学学习。推动就业创业“手拉手”,支持更多民族地区大学毕业生到东中部实习,开展就业创业交流培训,帮助各族青年更新就业观念,提高就业创业技能,引导联合创业、互嵌发展。(甘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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