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天津市委书记陈敏尔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努力开创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的强大力量。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工主持。会议宣读了《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57个模范集体、45名模范个人受到表彰。
陈敏尔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围绕新时代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天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展现新面貌,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也是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推动天津市民族工作再上新水平。
陈敏尔强调,做好新时代天津民族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完善党领导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要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文化浸润中筑牢认同之根,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形成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要齐心共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在共同富裕中走好发展之路,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因地制宜培育壮大民族特色产业,扎实做好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工作,促进各族群众增收致富、共同发展。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在全方位互嵌中增进手足之情,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环境条件,在全社会持续营造关心支持、共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要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在良法善治中守护和谐之本,建立健全友好、包容、融合的城市民族工作政策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民族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天津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事业单位、部分中央驻津单位负责同志,各区有关负责同志,天津市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荣获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等参加。
(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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