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原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为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旨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作为六大任务方向之一得到重点明确,相关资金由财政部、国家民委共同管理。
《通知》明确了帮扶资金的6个任务方向,其中包括独立的“少数民族发展”方向。指出,各地可安排“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方向的资金,用于支持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发展民族手工业等特色产业,以及推广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
在管理职责上,《通知》明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国家民委共同管理。
此外,《通知》要求帮扶资金分配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欠发达地区予以倾斜,并明确对新疆、西藏予以倾斜支持,体现了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持续重点关照。
该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在新阶段常态化、制度化支持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资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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