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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七部门联合印发意见:将“铸牢”贯穿少数民族医药发展全过程
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日期: 2025-12-12 浏览(0)人次 投稿 收藏

  近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药监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发展少数民族医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少数民族医药深度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

  《意见》指出,到2030年,云南少数民族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政策保障更加完备,少数民族医药文化保护传承更加有效,互鉴融通更加充分,人才质量数量双提升,形成“健康共护、文化共融、发展共享”的发展格局,“铸牢”作用更加凸显。

  《意见》从多方面安排了主要任务:

  聚焦工作主线,将“铸牢”贯穿少数民族医药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弘扬中医药文化,大力科普包括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文化;整合少数民族医药理论和实践,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挖掘少数民族传统医学中共通的健康理念,形成各民族共享的医药知识库。

  聚焦文化互鉴,促进少数民族医药保护传承、互鉴融通。加强传承与数字化传播,推进中医药(少数民族医药)博物馆、非遗工坊等集中展示场所建设,开展传承工作;推动科学研究和标准化建设,支持开展藏、彝、傣等民族传统医药古籍挖掘和科学研究等。

  聚焦体系共建,拓展促“三交”的实践路径。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共进,积极推动各民族医药交往交流交融。坚持平等尊重、互学互鉴、优势互补、协同共进,强化人才培养,夯实发展根基,支持相关高校加强民族医药学科专业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民族医药人才,加强基层民族医药专业人才培养,保障可持续发展。推进民族医药产业发展,打造“旅游+康养”等项目,开发推介以民族医药体验为特色的旅游线路,促进各民族文化共融、经济互嵌发展。

  《意见》明确,7部门应将少数民族医药促“三交”工作纳入本系统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各地应将《意见》纳入“铸牢”宣传教育,讲好中医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云南故事。

  (云民)

(编辑: 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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