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为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湖北省民族宗教委提出16条具体举措,着力实现宣传宣讲、教育培训、制度衔接、品牌融合、组织保障“五个到位”,推动该部法律在荆楚大地深入人心、落地见效。
宣传宣讲到位,让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抽调法学专家、业务骨干组建省级宣讲团,开展集中备课培训,统一编写宣讲提纲。湖北各类媒体协同发力,在报刊、台、网开设专题专栏,陆续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宣传阐释文章。将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湖北“九五”普法规划,依托“法律六进”载体,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使普法宣传有声势、有实效。
教育培训到位,让关键群体学懂弄通做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课程,并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清单。分批分类组织举办湖北民宗系统业务骨干培训班、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专题培训班、民贸民品企业专题培训班,以点带面,推动形成全员学法的浓厚氛围。
制度衔接到位,让地方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预备审议项目,目前正按照立法程序倒排进度,抓紧推进立法调研、草案起草、论证修改等工作,确保各项准备有序衔接。同时,湖北民族工作部门全面对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系统梳理当前民族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逐条逐项研究改进举措,及时做好涉民族政策法规的调整完善。
品牌融合到位,让法治实施找到有效抓手。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相关要求和法治理念全面融入“融在楚天 建功支点”湖北民族工作品牌打造全过程,围绕“楚天共铸”融心行动、“楚天共富”融业行动、“楚天共建”融居行动、“楚天共创”融力行动要求,全方位推进“铸牢”教育、民族地区名优特产销全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培育和“铸牢”社区、校区、园区、景区“实践四区”建设等工作,通过项目化、载体化运作,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从条文走向行动、从理念变成实感。
组织保障到位,让贯彻落实形成强大合力。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下,充分发挥民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用好省级“铸牢”教育实践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等资源,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强化对各地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确保法律宣传、解读稳妥有序进行。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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