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实施以来,黑龙江省结合实际,深入推动法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细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用心学习,把法律学深悟透。省委、省政府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学习计划,纳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各地将法律学习纳入市(地)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依托省“铸牢”宣讲团,组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团,集中封闭备课,全面准确把握法律内涵,提升宣讲水平。将法律纳入各级各类培训内容,探索采取“省供宣讲师资+地方搭建阵地”模式,因地制宜利用市(地)委业务大讲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班等开展法律宣讲,推动法律学习走深走实。
贴心宣传,让法律走进群众心里。全省统战系统宣传工作会议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宣传工作重点,提出宣传要贴心、法律要入心的工作要求。省“铸牢”宣讲团将法律有机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开展常态化普法宣讲。省内高校将法律解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相结合,在教学中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增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行动自觉。创新宣传方式,以文艺为载体,将法律条文、民族团结进步理念等转化为歌舞诗剧等文艺表达,让法治宣传更有感染力;以新媒体为抓手,制作法律宣传漫画作品,通过短视频、图文解读等形式进行刊播,扩大宣传覆盖面;以基层为阵地,组织普法志愿者服务队深入社区、企业、连队等,与各族群众面对面普法、心贴心交流。
全心贯彻,推动法律落地落实。召开全省民族工作协调机制会议,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指引,认真编制黑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十五五”规划,通过规划实施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精心编创大型歌舞诗剧《江河共春》在全省巡演,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创新实施“组团式援边行动”“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行动”,组织黑河学院与大连民族大学开展结对帮扶合作,进一步提升边境地区教育水平,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举办“民营企业进边疆·龙江行”大会,促进全省边境地区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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