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治理”话语中的“中国宗教”
来源:中国民族报 董小琴 发布日期:2019-07-23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我们党在处理宗教问题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完善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立足新时代,正确认识中国宗教,把宗教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宗教工作水平,促进宗教健康发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中国宗教”

  正确认识中国宗教,并对其作出实事求是的评判,直接影响到宗教治理的走向。对中国宗教的认知,我们要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坚持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宗教不仅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还是一种社会实体,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和复杂性的基本特征,这是我国社会对宗教的普遍性认知。中国是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并存的多宗教的国家,各宗教有其自身的发展历程和特点。在历史长河中,中国宗教已形成“多元通和、包容互鉴”的基本格局。

  宗教是群众性的社会现象。“宗教工作本质是群众工作”,正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这一群众路线在宗教工作领域的生动写照。我国有信仰各种宗教的群众近2亿人,他们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部分,他们在思想信仰上的差异是比较次要的差异,他们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都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以,我们党始终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真诚对待、真心关怀信教群众,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中国宗教的主流是积极的。宗教界人士以及广大信教群众主流是好的,他们爱国爱教,在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弘扬传统文化、建设生态文明、提升道德素养、开展公益慈善、推动民间外交等诸多领域,发挥出正面积极的作用。当然,中国宗教领域也存在一些问题,但我们不能因此否认中国各大宗教的主流。要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重视对宗教的正面积极引导,因势利导、趋利避害,使宗教能够自觉适应社会、时代的发展要求。

  “宗教治理”

  宗教治理涉及“谁治理”“如何治理”“治理得怎么样”三个层面。

  第一,“谁治理”。宗教治理模式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多元治理模式。

  “以人民为中心”意味着尊重和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包括尊重和保障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意味着要加强思想引导,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明辨是非,增强他们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意味着要高度关注信教群众、正确对待信教群众、团结信教群众,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多元”意味着宗教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宗教治理,在宗教治理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等,促进宗教、宗教关系健康发展。

  第二,“如何治理”。宗教综合治理体系,包含法律治理、政策引导与文化引领,涉及法律、行政、道德三种手段。

  “法治”是宗教治理的关键手段和重要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我国宗教事务已实现有法可依,构建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主干,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在内的法律制度体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依法治理宗教事务,需要提高执法主体执法能力。全面依法治理宗教事务,需要加强宗教团体建设,使其职责得到更好履行。全面依法治理宗教事务,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法律地位和权利上完全平等,广大信教群众所有行为都受制于法律法规,没有法外之教、法外之人。

  政策引导是宗教治理的重要方式和内容。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中国社会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宗教问题的理论方针政策,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宗教治理必须始终坚持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始终坚持“导”的态度对待宗教,真正实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这就要求我们在宗教治理过程中,必须加强理论研究与实际调研。

  文化引领是宗教治理的重要维度。以中华优秀文化浸润、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文化引领的具体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代表全国各族人民价值共识的“最大公约数”。宗教文化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主体层次、社会功能、内容体系上“相融合”。宗教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思想理念。比如,佛教有“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的“爱国”传统,伊斯兰教圣训强调“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佛教戒律“不妄语”、道教提倡“诚信”思想;佛教提倡“利乐众生、拔苦与乐”、道教提倡“齐同慈爱”的“友善”价值观等。

  第三,“治理得怎么样”。治理的理想状态是善治。善治最大的特点是健康、和谐、大同。其目标从微观看,是实现各宗教“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从中观看,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宗教在社会层面参与社会服务并作出贡献、在文化层面能够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从宏观看,是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宗教”

  尽管中国不是宗教国家,但是全球有超过80%的人口信仰宗教。中国在不断对外开放,宗教方面的交流也相应发生。全球化为宗教交往提供了便利条件,同一种宗教联系更加紧密,不同宗教间也搭建起对话的桥梁。

  当前,中国宗教界已经与超过80个国际宗教组织建立了友好关系,本着“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等理念进行交流对话,以期在增进理解和友谊、促进文明互鉴的同时真正实现“和平共处”“相安共存”。宗教对话实质是文明对话的具体体现。就佛教而言,从玄奘西行到鉴真东渡,再到中国佛教界成功举办五届“世界佛教论坛”,不仅增加了佛教间的沟通与联系,也促进了文明间的对话与演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告诉我们,只有交流互鉴,一种文明才能充满生命力。只要秉持包容精神,就不存在什么‘文明冲突’,就可以实现文明和谐。”在“一带一路”的建设中,加强国际领域的宗教对话将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所以,宗教治理还应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中国宗教,增强中国宗教在国际交往交流中的话语权。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

《中国民族报》(2019年07月23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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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建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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