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4月,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举行的第一次全国性民族团结表彰活动。
这次大会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功,民族工作实现了历史性转变,各族人民正以高昂的热情投入改革、建设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表彰先进、交流经验,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新的广度和深度发展。
大会共表彰了1166个先进集体和个人,他们都是各民族、各地区、各行业、各条战线上为民族团结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代表。
大会结束时,全体代表向全国各族同胞发出了关于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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