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牧民消费水平 推进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民族报 □ 图雅 明月 发布日期:2020-03-24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图1:1949-2018年内蒙古畜牧业产值增长情况(单位:万元)

图2:1965-2018年内蒙古牧民收入增长情况(单元:元)

图3:1980-2018年内蒙古牧民消费水平及恩格尔系数变化情况(单位:元、%)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畜牧业发展迅速,牧民收入倍增,生活质量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为牧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牧民消费结构从单一走向多样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吃穿用住行更加方便舒适,内蒙古牧区正朝着牧业强、牧区美、牧民富的目标大步迈进。

  畜牧业良好发展为牧民增收奠定基础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内蒙古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畜牧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从牲畜总头数来看,全区牧业年度牲畜总头数从1949年的1058.6万头(只),增长到2017年的12614.8万头(只)。内蒙古畜牧业产值从1949年的12200万元,增长到2018年的12943050万元,畜牧业产值占内蒙古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稳定在40%以上(见图1)。

  牧民收入稳定增加,结构持续优化

  牧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新中国成立初期,内蒙古畜牧业发展不稳定,牧民收入有较大波动。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牧区改革步伐加快,牧民收入除特殊自然灾害年份之外增长较稳定,由1978年的188元增长至2018年的19967元(见图2)。

  牧民收入结构优化。牧民收入结构与畜牧业生产经营密不可分。据统计,1956年内蒙古牧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占家庭全部收入的93.5%,从集体得到的分配收入占2.6%,其他非生产性收入占3.9%。1978年,牧民人均从集体得到的分配收入占70.7%,家庭经营性收入占22.3%,其他非生产性收入6.9%。牧区实行草畜双承包责任制之后,牧民从集体得到的收入减少,家庭经营收入占据绝对比重。1995年牧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占98.2%,其他非生产性收入占1.1%,从集体得到的收入占0.7%。2018年牧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占63.2%,转移性和其他财产性收入占27.4%,工资性收入占9.5%。总体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牧区生产经营体制的变迁,牧民收入结构由集体得到的收入占绝对优势转变为以家庭经营性收入为主,其次为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的格局。

  牧民消费水平及消费能力不断提升

  牧民消费水平提升,生活不断改善。新中国成立初期,牧民消费主要特点是自给自足,日常生活必需品以肉、皮毛和奶制品为主。计划经济时期,畜牧业生产的最终目的是完成国家定额生产任务,不需要频繁的畜产品交易,牧民生产经营费用低,大致等同于生活消费。

  改革开放以来,牧区进入市场经济时代,随着畜牧业稳步发展,牧民收入增加、消费水平提升,生活质量显著改善。据统计,内蒙古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水平1980年为201元、1990年为843元、2000年为2959元、2010年为7067元、2018年为17102元,对应的牧民恩格尔系数随之呈现下降趋势。恩格尔系数是衡量居民生活水平的指数,食品占生活消费总额比重越低,表明生活质量越高(见图3)。

  牧民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内蒙古牧民消费从吃穿用为主的温饱型生存消费,转向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据统计,内蒙古牧民生活消费结构在1956年依次为食品、衣着、燃料、文教娱乐、用品、居住等;1980年依次为食品、衣着、用品、居住和文教娱乐、燃料等;1997年依次为食品、文教娱乐、衣着、居住、交通通讯、医疗保健、用品、其他用品和服务等;2010年依次为食品、交通通讯、居住、医疗保健、衣着、文教娱乐、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等;2018 年依次为食品、交通通讯、居住、医疗保健、文教娱乐、衣着、家庭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和服务等。

  进一步提升牧民生活质量的建议

  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牧民增收基础。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应遵循生态文明建设的原则,推动草-畜-牧-人和谐相处、良性循环,并突出草原畜牧业绿色无污染的优势,充分汲取游牧业科学成分,合理利用和有序流转现有承包草牧场,注重提升畜牧业科技含量,转变经营方式,创造更大经济效益。

  现阶段,在牧区生态资源约束力不断加大、草原畜牧业生产成本上升的背景下,必须转变发展思路,选择转方式、调结构、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路径。

  在调整结构方面,要发挥牧区传统和现有优势,发展绿色无污染草原畜牧业,打造绿色品牌。应遵循因地制宜、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少养精养原则,宜养大畜则养大畜,宜养小畜则养小畜,依照盟旗畜牧业区划布局,提升畜种区域规模效应。内蒙古畜牧业大致划分为农区、牧区、半农半牧区、城郊等几个类型。“稳羊增牛”政策是内蒙古畜牧业总体导向,但并不是说每个地区都要减羊增牛。草原畜牧业调结构的决定因素,是草原类型及畜种传统优势。牧区应根据客观条件,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畜群畜种结构,提升畜种个体质量,重点要保护发展传统地方品种,打造区域绿色品牌。

  在提质增效方面,产业融合是草原牧区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应加快延伸畜牧业产业链,与二、三产业融合,与加工企业、旅游业、信息技术、科技创新企业、电子商务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牧区未来发展方面,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路子,朝着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无污染的方向发展。

  拓展牧民增收渠道,保障消费能力。提高收入,是扩大牧民消费的关键所在。要进一步拓宽牧民家庭经营增收渠道。稳定发展草原畜牧业,加快发展其延伸产业,包括畜产品加工销售、牧家乐、特色产品加工、服务等产业。可借鉴“一村一品”做法,形成一批专业基地、专业嘎查或专业户,提升规模效应。要提高牧民工资性收入。拓宽牧民就业渠道,精准补齐进城牧民就业创业短板,强化实用技术培训、政策扶持等。要稳定增加牧民转移性收入(政策性补贴)。同时,要全面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打开产品市场,提高效益。

  改善牧区消费环境,促进牧民消费升级。良好的消费环境,是增强牧民消费信心的有效保障。要不断改善牧区道路、通讯、供电、网络等基础设施,推动牧区市场健康发展;加大牧区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力度,丰富牧民精神文化生活;加快包括牧区教育医疗保健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牧民整体消费意愿;加大力度整顿牧区市场秩序,保持牧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相对稳定;引导树立绿色环保消费观,倡导文明消费。

  (作者单位: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牧区发展研究所。本文引用数据来源于《2018内蒙古统计年鉴》《内蒙古调查年鉴2019》《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

(编辑:闫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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