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界:大力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
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日期:2020-06-02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宗教界别委员围绕“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宗性表示,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要落实好宗教团体在教风建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中国道教协会会长李光富说,今年正式施行的《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对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推进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中国道教协会在提升治理能力方面,要坚持党对道教团体的领导,使道教事业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努力前进;坚持推进道教团体治理理念现代化,推进道教教义思想体系现代建构工程;坚持推进道教团体组织机构现代化,将时代精神、法治思维等融入其中;坚持推进道教团体制度体系现代化,形成尊重传统、符合教派特征、具体可行的新时代教规教义体系;坚持推动宗教团体的治理方式现代化,运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杨发明说,要进一步加强宗教人才培养培训,构建政府主导、宗教团体为主体、宗教院校为主阵地的宗教人才培养培训机制;重视干部队伍建设,重点破解干部梯队出现断层等问题。

  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主席马英林介绍,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为契机,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天主教爱国团体建设,取得很好成效。

  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徐晓鸿说,加强爱国基督教团体建设,一要建立学习制度,团结、教育、引导信徒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不断拓展基督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二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表达基督教义、体现中国特点。三要明确团体自身职能定位,完善工作机制,重视建章立制,规范自我管理,推进民主决策。

  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湖南省道教协会会长黄至安以道教为例,认为宗教团体建设要强化4个目标。一是法度严明。增强法治意识,建立于法有据的团体章程和管理制度,做到依法做人、依法做事、依法弘教、依法治观。二是导向鲜明。坚持爱国爱教,抓好道教团体组织建设、教风建设、教义建设和人才建设,倡导“五进五好”,让五星红旗飘起来、国歌唱起来、正能量立起来。三是承载文化。坚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做好道教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阐释和弘扬,做实道教中国化。四是服务社会。弘扬道教济世情怀和慈善理念,培育现代公益意识与能力,构建立足更高、覆盖更广、影响更深远的公益慈善格局。

  青海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马跃祥认为,基层伊斯兰教协会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领军人物,为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创造更好条件。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交朋友、办实事、增友情、建信任,激发爱国情怀,引导他们主动做好信教群众服务工作。

  河南省天主教爱国会主席王跃胜说,爱国宗教团体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制度性安排和有效途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建设与发展。为更好地发挥爱国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和促进宗教健康发展作用,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爱国宗教团体在宗教工作中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要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人才培养等问题加强研究。

《中国民族报》(2020年6月2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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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建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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