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为散居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智慧
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日期:2020-06-16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阿克塞县红柳湾镇干部深入基层宣讲党的政策。 王雪梅摄

  酒泉是古丝绸之路联接中亚、西亚的重要战略通道,也是甘肃向西开放的桥头堡。近年来,酒泉市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统揽,坚持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之路,以推进“六大工程”“八进活动”和“十大示范引领行动”为载体,突出“五个强化、五个着力”,倾力打造“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探索出一条富有散居城市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之路,为散居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了智慧和经验。2019年12月,酒泉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强化宣传引领,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酒泉市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的原则,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内容,纳入宗教活动场所“三学一做”“四进”活动学习内容。广泛开展创建培训、理论测试、网络答题、微视频大赛、主题演讲和“党员红书包”“马背党校”等活动,打造民族团结宣传一条街、主题广场、文化长廊等宣传阵地,引导各族群众深化“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营造“人人说团结话、人人做进步事”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模范事迹宣讲报告会,广泛挖掘和宣传民族团结模范事迹,出版《石榴花香醉酒泉》《花开紫亭》等民族团结好故事汇编,民族团结的合力不断增强。

  强化脱贫攻坚,着力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

  酒泉市始终坚持“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把16.2万名搬迁群众移居的玉门市、瓜州县作为脱贫攻坚主阵地,将最大精力放在精准脱贫上,将最大财力集中到脱贫攻坚上,选配优秀干部到脱贫攻坚主战场,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连续13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项目帮扶活动,推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2017年,酒泉市创新实施“助推民族乡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行动”,累计落实帮扶项目资金1.6亿元。民族地区在新能源发展、戈壁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方面探索出了新路子,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强化文化传承,着力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近年来,酒泉市按照“游敦煌莫高窟、走瓜州玄奘路、赏哈萨克姑娘追、住雪山蒙古包”的旅游定位,不断丰富“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文化内涵,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游客数量不断上升。

  酒泉市充分发挥敦煌作为国际旅游城市的“窗口”效应,将张骞出使西域等民族团结故事融入讲解词中。敦煌研究院坚持“开门办院”,积极开展河西多民族迁徙史、交融史研究,利用数字展示技术、数字敦煌线上资源等平台,向海内外宣传展示敦煌莫高窟丰富的文化资源。

  近年来,酒泉市成功举办“首届马头琴与呼麦大赛”、阿肯阿依特斯盛会等民间节会;《雪山蒙古人》等民族文化精品剧目在全国各地巡演;最大毡房热气球、最长哈萨克花毡、最大阔买昔(炕锅肉)获得世界吉尼斯纪录认证;成功申报国家、省、市各级非遗项目11个,认定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84人,肃北蒙古族长调、雪山蒙古族婚礼、草原那达慕大会等5个项目列入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培育打造肃州区黄泥堡裕固族乡黄泥堡村等5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民族乡走出一条“文旅兴乡”的特色发展之路,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贡献力量。

  强化依法治理,着力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

  酒泉市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整合建立了市民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社会综合治理中心等便民服务大厅,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在民族地区提供“双语”服务,畅通各族群众办事渠道。积极推行“活力网格”建设,配备专(兼)职网格员,建立手机智能网格平台,第一时间跟踪解决社会管理问题。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市级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制度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定期开展民族关系分析研判,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的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制度,定期开展走访、联谊活动。

  强化机制保障,着力形成创建工作强大合力

  酒泉市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创建工作的根本保障,坚持顶层设计和打牢基础双管齐下,成立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协调的工作力度,出台《酒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

  全面贯彻河西民族宗教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市委主要领导担任2020年“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联创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牵头组织召开“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工作推进会,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联创共建工作制度。

  定期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民宗委委员单位联席会议,督促各级、各部门重点安排、优先部署、协调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联合督查和“互观互检”活动,保障创建任务有序推进。

  重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先后6次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全市有9个单位、11人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53个单位、108人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下一步,酒泉市将以推进“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建设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考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历史发展方位,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着力抓住增进文化认同这一关键,深入挖掘、揭示敦煌文化和历史遗存中蕴含的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成效。

  (文字由酒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提供)

(编辑:闫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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