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的几个抓手
来源:中国民族报 □ 卿晓红 发布日期:2020-06-26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我国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增长了见识,增加了收入,有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民族团结,丰富城市精神文化生活,为城市发展增添活力,同时,也有助于带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

  随着城市民族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需要从思想认识上和组织领导上高度重视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将其作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由于存在语言、习惯等方面的差异,一些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不能很好地适应城市的生活和管理方式,一些城市居民对少数民族群众感到陌生,我们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机制等也有不适应的地方。对此,要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增强少数民族群众融入城市的能力,增强他们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尤其是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面向城市少数民族群众的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就学就医、权益保障等工作,涉及民宗、人社、教育、卫生等多部门、多领域,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创新方法、齐抓共管,不断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城市民族工作格局。

  发挥城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组织作用。一些少数民族人士在城市兴办的经济实体、建立的地方商会等社会组织,既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动力,也在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工作、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困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成都阿坝商会积极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融入城市、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支持城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有助于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城市事务管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是各族群众在城市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要出台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各界的关爱。要创新载体、搭建平台,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组织各族居民开展联谊交流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比如,成都市武侯区吉福社区以唐卡绘画教学为载体,成立了街道民族文化之家,通过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让社区更和谐,成为成都城市民族工作的一张名片。注重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城市的展示、传承、发展,不仅能丰富城市文化的内涵,而且有助于增进文化认同,促进民族团结。

  (作者单位:四川省政协民宗委)

(编辑:闫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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