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7日 09:24:11 来源: 昆明日报分享打印字大字小 日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制定印发《“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云南省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核查及自我排查,紧盯重点问题整改,提高自然保护地健康发展水平。
强化监督的工作范围: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
强化监督的重点对象: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的自然保护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存在问题的自然保护区;2017年至2019年“绿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的自然保护区;2020年新发现存在问题的自然保护区;媒体曝光、审计通报或群众举报的自然保护区。
强化监督的重点问题:2017年至2019年“绿盾”专项行动发现的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采矿采砂、工矿企业、核心区缓冲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重点问题;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后发生的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重点问题。
《工作方案》明确,各州(市)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生态环境等相关主管部门开展本地区“绿盾2020”工作,对遥感监测、自我排查和其他途径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实地核查、整改处理;上报工作报告和问题台账,包括21个国家级和3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金沙江流域其他自然保护地2020年新发现问题的核查整改情况,以及2017年至2019年自然保护地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编辑:李华)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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