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绝不能让历史文物损毁在推土机下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日期:2020-10-29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近日,甘肃省天水市一施工工地疑似挖毁唐代古墓一事引发公众关注。目前,甘肃省公安厅和甘肃省文物局已将该案件列为省级重点督办案件,将督促天水市依法办案、依法处理。

  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在当地高速公路施工现场发现的这座墓葬,墙壁上有色彩鲜明的人物壁画,墓室内的文字还可以看到“乾符四年”的字样。然而,如此极具研究价值的古墓,却因为施工而遭遇了严重的破损,“主体结构已被毁”。

  根据最新的通报,施工人员在发现古墓后,汇报给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又汇报给项目技术员,三人在没有报告文物行政部门的情况下,就擅作主张将该墓葬损毁。

  不难发现,这是一次典型的人为破坏文物事件。因为文物保护法规定,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三位责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由于文物的年代已久,追责再严,造成的破坏已经不可逆了,这无疑意味着巨大的损失。事实上,类似历史文物因为施工而遭遇破坏的情况,已多次出现。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尤其是一些城市地铁等地下空间施工的情况增多,挖到文物的概率不断增加。为了避免施工造成损毁,文物保护层面有着严格的上报机制,以及对应的惩罚措施。

  文物保护法提到,在进行工程建设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如果是重要文物,还得立即上报给国务院的文物行政部门。在文物部门给出处理意见前,施工方是无权处理的。在本次事件中,当地文物保护部门提到,施工人员上报的是一个“坟”,而非“墓”,加上文物资料显示,该地没有文物,因此施工人员的判断失误,导致其做出了错误的决策。但这一破坏起因,所指向的远远不仅是“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问题,本质上它还是文物保护机制没有理顺的缩影。比如,我们可以追问,在施工人员上报后,有没有相应的复核流程,还是按照施工人员的单方面说法,就采取下一步的行动?如果说施工人员不懂法律,不懂文物鉴定,那么现场负责人和项目技术员,为何也都没有察觉该墓葬的保护价值?

  其实从网上的视频看,不管是壁画的色彩图案,还是文字记载的年份,都很容易判断,它不是普通的坟墓。更何况施工人员在开挖前,还“进行了相关培训”。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更加谨慎,按照规定耐心地层层上报,这一文物大概率能得到完整的保全。需要指出的是,为了追求施工速度,在文物保护上削减力度所带来的破坏,不仅意味着有研究价值的史料从历史上彻底消失,更意味着,我们又失去了一条历史的线索。

  文物保护不仅是一件关乎历史的事,它还关乎当下和未来。正因如此,那些寸土寸金的大城市,也会为各类历史博物馆保留一方土地,让现代人可以通过文物史料,穿透并感知历史,实现文化的传承。

  因此,这次损毁事件,理应成为相关建设者举一反三的深刻教训。在文物保护问题上,我们必须拿出更大的力度,更专业的水准,绝不能让那些珍贵的史料,损毁在推土机下。

 

 

(编辑: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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