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在积极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探索出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
加强制度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强化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动“同城化待遇、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落到实处。
加强基础工作,完善服务体系。设立城市社区民族工作专项经费100万元,推进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站、点)向县区拓展与延伸工作,全省已建立142个少数民族服务中心,为在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全天候、常态化窗口式服务。指导芜湖、蚌埠等地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试点城市建设,并推广建设经验,以提升全省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水平。
保障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依托社区、企业居住登记受理服务站点,方便各民族流动人口申报登记。依托城乡社区警务、“一企一警”对接联系等方式,保障各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连续10年召开全省民族关系状况分析会,集中排查预判可能影响民族关系的问题隐患。引导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与新疆、青海、甘肃、宁夏等少数民族流出地省区相关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实现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作,推动交流互访工作常态化。
(编辑:李华)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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