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多地持续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日期:2021-02-09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广东:宗教活动民间信仰场所春节期间暂停开放

  广东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决定,自2月5日起至3月31日,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场所暂停聚集性活动,其中2月10日至2月26日,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在2月4日召开的广东省宗教领域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上,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表示,各宗教团体将指导信教群众在家过好宗教生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目前,广东各地宗教团体已相继发布温馨告示或倡议书。

  四川:打赢农村和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战

  2月5日,四川召开全省农村地区和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务必坚持刚性限制与柔性管理相结合,坚决打赢农村地区和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战。当前,部分省份农村地区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宗教活动场所疫情也有发生。因此,必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确保全省农村地区和宗教活动场所疫情不扩散、不反弹。在执行环节,要从关键环节和重点场所、维护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压紧压实各级防控责任三个层面入手。分别是,要将“三个不举办”(不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坝坝宴,不举办聚集性宗教和民俗活动)、“四个全覆盖”以及六个重点场所防控等落实到位,扫除农村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疫情防控死角;准确把握防控尺度,严禁各级在政策执行时擅自加码、层层加码,统筹抓好农产品供给和农业生产,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严格落实四级网格包干责任体系和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福建:要求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福建省民族宗教厅日前联合省委统战部出台通知,要求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节日期间返乡安全网格化管理,非必要不离开本地,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严格实行“绿码+测温+实名登记”制度,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不安排线下跨年、祈福、婚礼、受洗、庙会、法会、道场及办班培训等活动。采取预约、错时、分流等措施限制场所人流数量,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室内暂停对信众和游客开放,室外不超过场所承载量的50%。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要继续执行“双暂停”。要求宗教院校参照教育部门确定的普通高校寒假安排,错时错峰安排学生离校返校,做好节假日期间留校学生服务管理工作。

  湖南:筑牢宗教领域疫情防控防线

  近日,为贯彻落实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湖南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抽调专人成立5个调研督导组,先后赴14个市州、50个多县市区的100多个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就宗教领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开展联合调研,加强工作督导指导,及时推动问题整改。湖南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要求各地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责任,继续排查整改防控薄弱环节,落实宗教领域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宗教场所活动监管,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妥善处理并上报有关情况。

  青海:持续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青海省委统战部持续做好全省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地统战民宗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细化实化具体化防控方案,发现疫情要迅速响应,迅速有效开展疫情处置。对不符合防疫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该关闭的关闭、该暂停的暂停。青海各级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协会等宗教团体发出倡议,引导信教群众减少自发组织的群体性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旅行、探亲访友、聚会聚礼法会等活动,教育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游客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共同做好防控工作。(本报综合)

《中国民族报》(2021年2月9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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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建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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