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公布《2021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名单》,命名全省62个地方和单位为2021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其中,19个地方为2021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43个单位为2021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2021年,贵州省各级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组织和推动机关、企业、社区、乡镇、街道、学校、村寨、军营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引导各族群众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编辑:王春雨)
最新新闻
专题
更多>>